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委托,就宁波市质检院透光性能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BGD-20211023S磋)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开展采购,现邀请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子包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子
包
1
1
透光性能分析仪
1台套
8.43万元
17.37万元
2
ISN阻抗稳定网络
1台套
2.4万元
3
平面耐磨试验装置
1台套
2万元
4
大流量气体采样仪
4台套
1.12万元
5
平面振动耐磨测试设备
1台套
1.2万元
6
转箱法防钻绒仪
1台套
1.5万元
7
高通量水平电泳槽
1台套
0.32万元
8
斜槽滚球装置
1台套
0.4万元
子
包
2
1
耐破度测试仪
1台套
2.5万元
17.35万元
2
玻璃瓶耐热冲击试验仪
1台套
6万元
3
玻璃瓶抗冲击试验仪
1台套
5万元
4
提袋疲劳试验机
1台套
2.5万元
5
数显偏光应力仪
1台套
1.3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特定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4.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日17:00止(北京时间0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4.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01室)
4.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提供资料获取,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获取,财务联系电话:0574-87319037。
获取磋商文件的资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和电子邮箱)和项目编号。
4.4磋商文件售价:每子包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
子包1:2600元人民币;
子包2:2600元人民币.
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在2021年4月6日9:00前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6.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6日14:30止(北京时间)。
6.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588号市场监管公共技术服务园区D幢402会议室。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七、其他事项:
7.1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
7.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7.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5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8.1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祯祥、韩存燕
电 话:0574-87317830
传 真:0574-87317660
电子邮件:3343658977@qq.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01室)
8.2采购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联 系 人: 客老师
联系电话: 0574-55881243
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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