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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省道楚州车桥至洪泽县城段(范集及白马湖段)工程(K29+214.698~K38+083.898)S348-HAQ-GZSJ2标段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348省道楚州车桥至洪泽县城段(范集及白马湖段)工程(K29+214.698~K38+083.898)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348省道淮安区段建设工程指挥部。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48省道楚州车桥至洪泽县城段(范集及白马湖段)工程(K29+214.698~K38+083.898)S348-HAQ-GZSJ2标段跟踪审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348省道楚州车桥至洪泽县城段(范集及白马湖段)工程(K29+214.698~K38+083.898),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起自K29+214.698处新河大桥西桥头,路线向西延伸经白马湖农场、范集,终于K38+083.898处与淮金公路平交(淮金公路桩号K17+000)。全长8.869km,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断面,路基总宽26m。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
2.2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即S348-HAQ-GZSJ2标段。审计方式为成立现场审计办公室,入驻工地现场。招标内容为348省道楚州车桥至洪泽县城段(范集及白马湖段)工程(K29+214.698~K38+083.898)跟踪审计、结算审核。负责项目施工期间全过程跟踪审计,参加工程分部分项和单位工程验收,依据《项目计量管理办法》、《项目变更费用管理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计量进行复核;根据国家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江苏省审计机关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淮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工作,并配合做好政府审计工作。合同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负责上述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路基、路面、桥梁、绿化、监控、照明、交通设施等工程费用审计)、竣(交)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政府部门审计时配合做好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包括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交)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
2.3计划服务期:开展审计服务至配合政府审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以服务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1.2 企业业绩条件要求:
2016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单条长不少于5km的一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项目(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项目。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2)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证书;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016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担任过1个单条长不少于5km的一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项目(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备注:本项目招标要求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包括《关于征求《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建办人函〔2018〕32号)所述的二级造价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规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江苏省公共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不予认定。
3.8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与本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单位有资产关联或与其有隶属关系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3.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 元,图纸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348省道淮安区段建设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张迎亮
电 话:0517-85968278
地 址:淮安市淮安区镇淮楼西路96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宏元国际7栋1408
联 系 人:姜波
电 话:15161798999
E-mail:113875776@qq.com
其它
8.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1年3月29日14时,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9时30分。
8.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10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本项目招标人名称为348省道淮安区段建设工程指挥部,使用淮安区交通运输局的账号发布的招标公告。
8.7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人需自行检查投标文件,并对自行上传的投标文件全部内容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