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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低碳发展十四五规划及2016-2020年沈阳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项目采购公告
2021年03月29日 22:01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低碳发展十四五规划及2016-2020年沈阳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29日 22:0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30日至2021年04月06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5号金利大厦8楼(809室)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0日 10:00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5号金利大厦8楼(开标室)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文彬项目联系电话18640570213采购单位沈阳市生态环境局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4845461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政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5号金利大厦8楼(809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40570213附件:附件12、沈阳市低碳发展十四五规划及2016-2020年沈阳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招标文件-公开招标-200万元(1).docx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低碳发展十四五规划及2016-2020年沈阳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项目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3-30 至 2021-04-06 撰写单位: 辽宁政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周文彬 (沈阳市低碳发展十四五规划及2016-2020年沈阳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低碳发展十四五规划及2016-2020年沈阳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5号金利大厦8楼(8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1221 项目名称:沈阳市低碳发展十四五规划及2016-2020年沈阳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 服务内容:在总结我市“十三五”低碳城市建设的基础上,编制沈阳市低碳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沈阳市2016年至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推动沈阳市绿色低碳发展。 2. 服务质量要求:研究成果切合沈阳市实际,在总结我市低碳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的基础上,主要阐明我市“十四五”期间实现低碳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3. 服务团队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服务成果文件提交:根据合同及采购人要求提交成果文件。 5.按照国务院《关于沈阳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批复》(国函〔2016〕115号)、关于印发《沈阳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沈阳市年度及“十三五”碳排放控制目标及峰值目标进行考量,制定本规划及清单。 6.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7.无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30日至2021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5号金利大厦8楼(809室)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5号金利大厦8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内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5539193@qq.com。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联系方式: 024-248454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政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5号金利大厦8楼(809室) 联系方式: 186*****213 邮箱地址: 5539193@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政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39*****52501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文彬 电 话: 186*****21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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