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绿化项目-沈阳市“三一五”造林及养护项目-法库县2020年秋季造林及养护项目更正公告
2021年03月29日 22:00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林业绿化项目-沈阳市“三一五”造林及养护项目-法库县2020年秋季造林及养护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法库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区域法库县公告时间2021年03月29日 22:00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25日更正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庆超、郑小飞项目联系电话024-23260220采购单位法库县自然资源局采购单位地址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7123418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世家B座5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260220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林业绿化项目-沈阳市“三一五”造林及养护项目-法库县2020年秋季造林及养护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1-03-25 至 2021-04-01 撰写单位: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孙庆超 (林业绿化项目-沈阳市“三一五”造林及养护项目-法库县2020年秋季造林及养护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124-000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林业绿化项目-沈阳市“三一五”造林及养护项目-法库县2020年秋季造林及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附件3序号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差不得分”改为“未提供不得分”。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附件3序号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增加评分标准“现场车辆:为本项目配备车辆,每一辆得3分,最多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注:1.须提供车辆图片。2.须提供车辆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及行车证复印件。3.若为租赁车须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附件3序号3综合部分中删除评分细则“企业信用情况”和“财务状况”。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29日 18时5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同时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到21世纪大厦南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法库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 联系方式: 024-87123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世家B座5楼 联系方式: 024-232602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庆超、郑小飞 电 话: 024-2326022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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