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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电化教育馆(金陵微校)改扩建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南京市电化教育馆(金陵微校)改扩建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3-30
详细内容:






编号: ANJ210032-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市电化教育馆(金陵微校)改扩建项目

已由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发改投资字[2020]6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市电化教育馆(南京市教育信息化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政府性资金:9569.94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9569.94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政府性资金:9569.94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9569.94万元构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鼓楼区慈悲社3-3号、5号

2.1.2工程规模:

项目新建及改造面积9308.3㎡。①拆除位于南侧慈悲社3-3号的市电教馆现有业务用房3301.3㎡,原址新建一栋3676.35㎡的新楼,其中地上6层建筑面积为2537.79㎡,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1138.56㎡;②对位于北侧慈悲社5号的原南京财经学校教学楼进行改造,改造面积5631.95㎡,其中地上面积4695.07㎡,地下936.88㎡;③室外附属道路及绿化。

2.1.3合同估算价:

74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7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1年5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1年6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3年4月9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括本项目从设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如下: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等;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设计、桩基设计、土建及水电安装设计、房屋抗震加固改造设计、暖通设计、室外管综设计、室外道路设计、消防工程设计、装饰设计、新技术新媒体体验空间设计、机器人体验空间设计(包含多功能厅、综合演播室、融媒体演播室及录音棚等配套功能用房)、景观绿化设计、幕墙设计、智能化设计、智能停车系统设计等所有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并确保通过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施工:包括不限于房屋拆除、场地平整、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房屋抗震加固改造、土建及水电安装、消防、暖通、幕墙、室内装饰(包含多功能厅、综合演播室、融媒体演播室及录音棚等配套功能用房、新技术新媒体体验空间、机器人体验空间)、外立面装饰、室外管综、室外道路、园林绿化、智能停车系统、电梯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工程总承包类型:

财政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3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住宅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包含设计、采购、施工或包含设计、施工,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3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住宅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3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或建安造价在5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住宅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为拟派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9月-2021年2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的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以上资料未提供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3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住宅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包含设计、采购、施工或包含设计、施工,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3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住宅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3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或建安造价在5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仓库、厂房、住宅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单位2019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提供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按给定格式提供承诺书)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按给定格式提供承诺书)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符合并按给定格式提供承诺书)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



(6)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8)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3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4: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4: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5: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加固方案1:加固方案的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和鉴定方案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加固方案2:加固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4)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5)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6)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注:1)以上人员全部满足的得3分,有一个缺项不得分。同一人不得重复计分。2)提供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9月-2021年2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满分3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njggzy.nanjing.gov.cn/njweb

)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4/3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电化教育馆(南京市教育信息化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慈悲社5号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宁路1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宋春华 联系人:江跃
电话:13770921155 电话:1879598586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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