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意向承租人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2、租赁用途必须符合东关街整体规划,仅限办公使用;
3、出租方以房屋现状招租,承租期内对房屋的所有修缮、改造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承租方与原承租方自行协商处理装修补偿问题;
5、承租方自行协调处理与周边居民、业主的矛盾、纠纷,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保证租赁房屋安全;
6、房屋租赁期限5年,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租。
意向承租人报名即视为承诺以下内容 (1)、我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我承诺承租期间按照房屋使用要求诚信、合法经营,按合同要求按时交纳房屋使用费,不擅自将租赁的房屋转租或分租。
(3)、我承诺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15日内无条件归还房屋,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招租方,不要求任何的补偿费用。
(4)、我承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遵守扬州市公房招租相关。
(5)、我承诺15日内与招租方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未签,招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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