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二期(附属用房)工程施工,I1301000075029960001G01,
昌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二期(附属用房)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二期(附属用房)工程施工已由昌黎县行政审批局以昌审批审字[20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黎县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昌黎县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昌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二期(附属用房)工程
建设地点:昌黎县五峰山路东侧、市民中心西门柏油路南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15405.28平方米(23.1亩)。该工程项目包括附属用房、地下人防工程、室外训练场、景观、室外管网等相关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5386平方米,室外训练场8710平方木。建筑层高为四层: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14.7米(室外地平面至平屋面结构板顶)。
合同估算价:3860万元;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月11日,共计25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30 09:00至2021-04-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hdggz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昌黎县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秦皇岛市昌黎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观邸底9-115 |
邮编: |
0666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翟阿文
| 联系人: | 李玉霞 |
电话: |
0335-2568263
| 电话: | 13333370173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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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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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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