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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锦州食品安全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任务第三方检测机构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2021年锦州食品安全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任务第三方检测机构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1-03-31
详细内容: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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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1年锦州食品安全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任务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4-01 至 2021-04-08
撰写单位: 北京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代晓薇




  





(2021年锦州食品安全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任务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锦州食品安全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任务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700-01479





项目名称:2021年锦州食品安全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任务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89,780.00





最高限价(元):989,78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标包2021年锦州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评价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二标包2021年锦州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的数量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有关方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相关规定执行并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格式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742,940.00





最高限价(元):742,94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标包2021年锦州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评价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二标包2021年锦州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的数量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有关方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相关规定执行并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格式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1日至2021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链接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本项目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及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
(1)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须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现场递交),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投标人务必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为顺利参与项目投标,请投标人按照以上程序完成下载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投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二段52号





联系方式:

0416-3678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8层





联系方式:

0416-7990988





邮箱地址:

bjzzxd001@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账户名称:

北京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2011938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代女士





电  话:

0416-799098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申请电子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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