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工程已由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新批投资【202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资金筹措拟按照中央补助、省级配套、地方配套资金相结合,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新河县6个乡镇和南宋家庄村南。
2.1.2、建设内容:(1)新建南水北调水源工程;(2)新建南水北调水厂至供水站的配水管网;(3)9 个供水站(地表水厂)扩户工程;(4)7个村的村内管网改建工程;(5)供水站连通工程。
2.1.3、本项目监理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1.4、监理服务期: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
2.1.5、本工程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3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相关单位可登录“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拟投标企业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查看其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1.4其他要求:(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01 09:00至2021-04-08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60.6.214.41:8082/#/)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22 09:00,地点为 新河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60.6.214.41:8082/#/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本网站、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新河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新河县时代路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远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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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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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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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邱建勋
| 联系人: | 王瑞英
|
电话: |
0319-4752223
| 电话: | 15373036667
|
传真: |
0319-4752223
| 传真: | 0311-6802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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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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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jinshengjiash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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