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裕华区老旧小区整治工程(第二批)建筑主体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4-6标段,I1301000075029563001G01,
2021年裕华区老旧小区整治工程(第二批)建筑主体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4-6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裕华区老旧小区整治工程(第二批)建筑主体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4-6标段已由 石家庄市裕华区行政审批局以SJZYHQ-【2020】06号、SJZYHQ-【2020】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裕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裕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2021年裕华区老旧小区整治工程(第二批)建筑主体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总整治面积约:52.19万平方米。4标段改造面积约为:13.47万平方米,5标段改造面积约为:15.62万平方米,6标段改造面积约为:23.1万平方米。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辖区内小区(详见招标文件)3.标段划分:共3个标段 4.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5.质量标准:合格 6.本项目最高限价: 4标段:83.16万元;5标段:80万元;6标段:132.26万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注:2021年裕华区老旧小区整治工程建筑主体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1至3标段,2021年裕华区老旧小区整治工程(第二批)建筑主体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4至6标段,共计6个标段,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同一投标人只能对6个标段中的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特别: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北京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成功后,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果发布。北京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 0311-82971337。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01 09:00至2021-04-21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2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裕华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马彦民
| 联系人: | 魏红艳 |
电话: |
0311-86578261
| 电话: | 0311-8963580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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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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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bjzbdl@126.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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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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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民生银行红旗大街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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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005012830000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