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衡阳市蒸湘区蒸湘街道太平二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已经蒸湘区发展和改革局衡蒸发改[2020]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市蒸湘区蒸湘街道太平二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EPC(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蒸湘街道太平二片区,西邻红湘路;
2.3 项目概况:道路硬化14000平方米、道路油化19000平方米、新建雨污分流管网900米、小区环境绿化500平方米、增设健身器械6套、围墙改造600米、安装路灯20盏、修建无障碍设施、管线整治、清理化粪池45座;
2.4 投资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337.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58.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5.58万元,预备费63.71万元;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80天;
2.6招标范围:中标人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实行全过程承包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要求保修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8质量标准:
2.8.1设计:设计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设计以及深化专业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
2.8.2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该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执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为企业在职人员;
3.4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企业在职人员;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湘建建【2020】208号文要求配备(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派的关键岗位人员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外企业应当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或相关官方网址查询证明。
3.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3.8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属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不能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合同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应从2021年04月01日~2021年04月07日下午17:00时止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必须由联合体主办方先使用CA锁进行注册后,联合体其它成员单位再同时使用CA锁,才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4.3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请于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5.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交纳方式:接受转账和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蒸湘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洪先生电话:15307475150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区翠竹路科创智谷6007室
联系人:丁先生、张女士电话:0734-8220805、186747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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