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至)4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
4(至)4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排污许可证审核以及质量复核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生态环境部 2021 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463 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 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 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环函〔2020〕400 号)有关要求,我市要持续做好新建项目的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以及现有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变更、延续等工作,并按照国家、省要求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今年复核数量不低于已发证数量的1/3。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第十条“审批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经初步估算,2021年市级(包括南山区、莱芜高新区和先行区)需核发排污许可证约100家,审核排污许可证延续约50家,审核排污许可证变更约750家次,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复核约960家,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现有排污许可管理人员无法满足要求,需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 150.0
| 2021.4
|
| 2
| 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审核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生态环境部 2021 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463 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 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 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环函〔2020〕400 号)有关要求,我市要做好持证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加强对限期整改通知书单位调度、督促,强化对持证单位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的技术审核。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2021年需指导全市2400余家持证排污单位填报台账记录以及执行报告,对取得限期整改通知书的200余家单位进行调度、督促,对500余家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年报、200余家单位的季报进行审核,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现有排污许可管理人员无法满足要求,需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 100.0
| 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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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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