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号:(谈)2021040100019
中铁三局集团南昌九洲高架EPC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钢材竞争性谈判公告
(编号:NCJZGJWZ-2021-05)
各投标人:
本项目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九洲高架东延工程EPC项目工程已由南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九洲高架东延工程EPC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九洲高架东延工程EPC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钢材已具备公开竞争性谈判条件,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
1. 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内容
1.1项目概况: 九洲高架东延项目起点桩号为 K0 183.47,终点桩号为K5 927.928,主线范围正线全长 6111.4 米。管段范围包含洪都大道立交、高新大道立交以及 10 处上下高架桥。主线主要采用高架快速路形式,标准断面采用主六辅六规模。
1.2竞争性谈判内容:本次竞争性谈判物资为钢材。具体竞标的材料名称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1。附表中所标数量为设计数量,招标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招标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招标方增加数量的,投标方应按合同条款执行。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钢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8年、2019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8年、2019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且盘条、圆钢、螺纹钢三种产品报告每年各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8年、2019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18年、2019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8年、2019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必须供应“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南昌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名录上有的生产厂家及原铁道部公布的65家钢材合格供应商生产的产品。
8、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竞标文件售价:每包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已购买第一、二次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需再次购买),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将款项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2011 0101 9230 0010 00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在汇款凭证上须注明购买中铁三局集团南昌九洲高架项目钢材竞争性谈判文件标书费及包件号,竞标文件售后不退;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人信息(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的扫描件一并发至420601487@QQ.com电子邮箱,并短信告知联系人。
3.2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 7 日至2021年4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并下载招标文件。
答疑时间:供应商需在2021年4月 10 日17:30前以传真或邮件形式向采购人提交澄清或答疑的问题,采购人在2021年4月12日17:30前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予以答复。
3.3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3.4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3.5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投标(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4月 15 日 9:00-10: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 4 月15 日 10:00分,地点在: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安街(洪大国际酒店用品城对面)中铁三局九洲高架东延项目部,如有变更招标人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必须一包一投,严禁一包多投,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投标保证金:每包件10万元人民币,申请人在距离开标2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2011 0101 9230 0010 00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60天。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合同标的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期满后无息退还给投标人。
4.3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4.4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及时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将解锁密码密封在唱标函中,供评委评标时使用。
4.5投标保证金不能以个人名义汇款(汇款账户必须与投标文件单位名称一致)。
4.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本网站(http://www.{wz_now)网站上发布。
6.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九洲高架东延工程EPC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安街(洪大国际酒店用品城对面)中铁三局九洲高架东延项目部
联 系 人: 李涛 刘建
联系电话:18093792280 18139130554
电子信箱:420601487@qq.com
请贵单位下载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九洲高架
延工程EPC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1年3月30日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包件售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到货地点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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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材
| GC-01
| 吨
| 10400
| 500
| 10
| 中铁三局南昌九洲高架东延项目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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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钢材
| GC-02
| 吨
| 10400
| 500
| 10
| 中铁三局南昌九洲高架东延项目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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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数量为暂定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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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铁三局南昌九洲项目钢材竞争性谈判公告2021.3.3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