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五小车辆场地改造及办公设施修缮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行政区域
铅山县
公告时间
2021年04月01日13:41
评审专家名单
缪丽华、郑小健、张小芳
总中标金额
¥18.136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8879318942
采购单位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铅山县鹅湖大道9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余先生18879318942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俊豪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铅山县碧桂园3号楼商辅1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费小姐15079338189
附件:
附件1
铅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docx
附件2
铅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docx
一、项目编号:JHGCZXCG-YS2021-02(招标文件编号:JHGCZXCG-YS2021-02)
二、项目名称: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五小车辆场地改造及办公设施修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力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铅山县碧桂园3号楼111号
中标(成交)金额:8.328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江西力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铅山县碧桂园3号楼111号
中标(成交)金额:9.808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江西力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铅山县公安局交能管理大队紫溪中队五小车辆场地改造及办公设施修缮项目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30天
按招标文件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江西力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湖坊中队五小车辆场地改造及办公设施修缮项目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30天
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缪丽华、郑小健、张小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固定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50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铅山县鹅湖大道90号
联系方式:余先生188793189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俊豪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铅山县碧桂园3号楼商辅110号
联系方式:费小姐15079338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188793189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