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兴26号地块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
答疑、补遗(二)及最高限价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渝兴26号地块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有关答疑补遗及最高限价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问:提供虚假业绩能否用于投标?最近很多公司花钱录入虚假业绩到全国四库一平台用于投标并中标,业绩基本都是陕西、贵州、湖北、内蒙古、广西等地。以下公司排名不分先后(名单会持续更新):重庆耀康建设有限公司、重庆贵华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桦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富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长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东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翼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永平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和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洪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昆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圣通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富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重庆龙力园林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市德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森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市花木公司、重庆万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俊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朋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筑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羽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桂溪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长云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地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垫江县华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新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威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力洪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飞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铭昊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景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前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固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林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营兴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润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中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平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汇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振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春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熙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筑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高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翼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霆峻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万州创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欣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天磊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翰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诚实首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云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铭昊建设有限公司、四川翰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捷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中起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峻渝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市毅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酉阳县鸿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绿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德生鼎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美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友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充鑫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天康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吉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顺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诚捷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三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嗣晟建工有限公司、四川正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鸿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季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德润承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定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正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哗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盛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普力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康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旭臻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郎誉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中渝博达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明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聚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昊廷众诚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安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政功建设有限公司、重庆能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稼沣实业有限公司、福建铭泰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天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鲁班源房屋营造有限公司、云南徽乐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凯利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先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浩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渝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回复:以上投标人反映的问题,请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反映。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执行。评标阶段仅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相关资料评判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业绩相关要求。中标公示阶段,将对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包括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进行公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特别说明”(2)要求: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补遗部分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中“2.财务要求”修改为:
2017年、2018年、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2条中标公示修改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为深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本项目将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的要求,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序、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中标候选人资质、投标业绩名称,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投标业绩名称;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条履约担保修改为:
1、中标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
2、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2)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4)履约担保的期限:见专用合同条款。
(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3、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提交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条低价风险担保(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修改为:
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对中标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按照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
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2,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红名单中的中标人低价风险担保金额可减半(红名单建立完善后使用;联合体中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
(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从招标人低价风险担保书面通知送达拟中标人之日起15工作日内;
(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
(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4、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拟中标人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拟中标人或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履约担保修改为:
3.7.1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
3.7.2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2)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按担保金额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若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不能按时提供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将依法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保留依法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的权利。
(4)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如果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担保,则应保证银行保函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前有效;若竣工验收合格之前,银行保函的期限已到,则承包人应当另行出具银行保函,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
①采用现金担保的: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金额(或合同与补充协议之和)的35%退还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部分的30%;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金额(或合同与补充协议之和)的70%或预验收后,退还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部分的40%;办理竣工验收、工程移交且报送结算资料,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合格后,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部分(不计息)。
②采用银行保函担保的:办理竣工验收、工程移交且报送结算资料,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合格后,退还银行保函(原件)给承包人。
本款补充3.7.3项:
3.7.3 低价风险担保
承包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情形: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时。
承包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低价风险担保书面通知送达中标候选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候选人按担保金额向招标人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候选人拒不提交或者在约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招标人应当撤销中标通知书,并在约定的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中标候选人。
(4)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若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的期限已到,则承包人应当另行出具低价风险担保保函,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5)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
采用现金担保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无息退还;采用银行保函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
(6)低价风险担保的扣减:
①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因自身投标报价过低或以其投标时填报的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低于同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为由拒绝材料采购;或因其自身其他原因导致工程窝工或停工等,给发包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拒绝承担的,按低价风险担保金额的50~100%扣减,直至解除合同;
②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竣工验收时,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按低价风险担保金额的50~100%扣减,直至解除合同;
③承包人因16.2.3项原因被解除合同的,低价风险担保将全额扣除;
④因承包人过错导致的其他情形:
a.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因自身投标报价过低,不服从发包人合理工作安排,或不配合工程正常开展等情形的,视情节轻重,按低价风险担保金额2~20%扣减,直至解除合同。
b.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因自身投标报价过低,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造成民工闹事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和不良影响的,或承包人发生行贿受贿的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按低价风险担保金额10~30%扣减,直至解除合同。
(六)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0.3.3变更执行中“10.3.3 项增加以下内容”第“(1)”条修改为:
(1)合同变更提出后,应当首先由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论证,其中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发包人认为有必要需要专家论证的,由发包人组织专家论证。经论证确需变更的,发包人按照《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自行决策或者报批;经论证不需要变更的,继续按合同执行。
1)单项变更增加费用在10万元以下(含)的 “工程变更”,根据工程设计变更单或变更图,由发包人(或代建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设计部门、预算部门按相关规定完成审核后,报工程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2)单项变更增加费用在10万元至400万元限额以内的“工程变更”,根据工程设计变更单或变更图,由发包人(或代建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设计部门、预算部门按相关规定完成审核后,报发包人(或代建单位)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3)单项变更增加费用达到400万元的或超过合同金额的10%的“工程变更”,根据工程设计变更单或变更图,由发包人(或代建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设计部门、预算部门按相关规定完成审核后,按“三重一大”事项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审批后执行;若还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先完善相关审批程序后,再由总经理审签后执行。
(七)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6.1.2第(6)、(13)、(14)条中的:“当期央行五年期以上基准贷款利率”修改为:“当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八)本项目材料设备品牌参考表以本次发布为准,具体详见附件1。
(九)本项目根据智慧小区3星评定标准需实施内容明细表以本次发布为准,具体详见附件2。
(十)本项目标前交底纪要以本次发布为准,具体详见附件3。
(十一)本项目关键节点工期考核表以本次发布为准,具体详见附件4。
(十二)随本补遗重新发布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请自行下载。
(十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北京时间2021年4月16日10 时00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三、最高限价部分
(一)、本项目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12636762.50 元(大写:壹仟贰佰陆拾叁万陆仟柒佰陆拾贰元伍角 ),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48099.97 元(大写:贰拾肆万捌仟零玖拾玖元玖角柒分 ),措施费总价最高限价为¥:492142.73 元(大写:肆拾玖万贰仟壹佰肆拾贰元柒角叁分 )。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费总价均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且不得浮动,否则视为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本项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通知一并发布。
附件1:渝兴26号地块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材料设备品牌参考表
附件2:渝兴26号地块弱电智能化工程根据智慧小区3星评定标准需实施内容明细表
附件3:渝兴 26 号地块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标前交底纪要
附件4:渝兴 26 号地块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关键节点工期考核表
注:以上通知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日
工程量清单.pdf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 [50000120200812020020101]渝兴26号地块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CQCF 附件1-4.rar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