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发展研究(NNZC2021-C3-990106-JGJD)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拟对南宁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发展研究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2021-C3-990106-JGJD
项目名称: 南宁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发展研究
项目预算:贰佰陆拾万元(¥2600000元)
二、项目内容
※参考型号、规格
:南宁市布局和建设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面临的形势与要求、基础条件、选址及空间设施布局、功能及定位、建设模式、运行系统、与产业融合、保障措施建议等。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电子标书。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供应商在竞标期间,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未结束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磋商。
5.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提的责任与义务分工应当符合服务采购需求,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成员承担;否则,联合体不成立),并将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本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与之相关的响应文件均无效。
5.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要有一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主体方(牵头方)或成员单位计算均可。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文件。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签字盖章,联合体协议书要求主体方(牵头方)和成员单位一起签字盖章;附件四授权委托书(格式一)必须为主体方(牵头方)签字盖章;其余文件格式按主体方或成员单位签字盖章均可。
5.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六条规定,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书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该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3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3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六、采购人地址: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李勇军 0771-579053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区成套局办公大楼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韦吉
0771-2869912
七、监管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771-2189091
代理的质疑电话:0771-2869912
发布时
间:2021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