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工程承包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人民政府谷饶镇镇属主干道路环卫保洁服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人民政府谷饶镇镇属主干道路环卫保洁服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4-02
详细内容: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人民政府谷饶镇镇属主干道路环卫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谷饶镇镇属主干道路环卫保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5日14点4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QSST2021JC03003S

  项目名称:谷饶镇镇属主干道路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

  预算金额:232.3008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2.3008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谷饶镇镇属主干道路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人民币2,323,008.00元。

  项目编号:GDQSST2021JC03003S

  采购项目品目:服务类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道路保洁服务(包括路面、路肩、绿化带、杂草、洒落杂物及生活垃圾清理收集转运等),成交供应商须将生活垃圾运送至谷饶镇垃圾压缩站,质量达到《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及《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

  详细服务要求及执行标准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监管部门:汕头市潮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正式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说明:

  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2日至2021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5日14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15日14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人民政府     

  地址:潮阳区谷饶镇惠民路62号        

  联系方式:吕先生0754-87644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联系方式:张小姐0754-88896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54-88896000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1年4月1日







招标历史
历史招标
江西省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大学采购教学设备项目01~03包(采购编号:JXGZ2016-08-1002-01~03)招标通知采购结果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河北省2016年中国联通唐山LTE网络FDD-LTE无线网新建工程市电引入施工服务方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上海市南阳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西价格标签(含卡套)及资料印制类供应商征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天津稳态污水出水管道维修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深圳市理化生准备室实验室等设备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民航路(兴教大街—空港旅游路)排水工程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甘肃省会宁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供暖混装煤、开水锅炉块煤采购项目更正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福建省厦门健身器材采购项目询价文件的更改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度弱电维护、办公设备维护及办公耗材采购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工程承包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