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袁州区2020年棚户区改造PPP项目(一期)考棚小区地块B区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宜春市袁州区2020年棚户区改造PPP项目(一期)考棚小区地块B区勘察设计,已由袁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西慧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决定对宜春市袁州区2020年棚户区改造PPP项目(一期)考棚小区地块B区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工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宜春市袁州区2020年棚户区改造PPP项目(一期)考棚小区地块B区勘察设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宜春市袁州区东风路西侧、考棚路南侧
2、工程投资:建安总投资费用约2.23亿元
3、招标控制价:勘察费:土层控制价按70元/米,砂、砾、卵、岩层按180元/米;设计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的31.5%。
4、建筑面积:82580㎡
5、(1)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人防设计等)、配套设施设计等全过程设计。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施工图设计电子版及纸质版图纸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地质勘察及外业见证、绿色建筑咨询、绿建设计及评审、景观工程(含亮化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暖通、智能化(含深化设计)、绿化、绿建、节能、幕墙深化、室外供配电、室外给排水、围墙、大门、抗浮、抗震及所有招标范围内容及后期变更设计工作(含因规划调整变更等原因造成的图纸变更)等一切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同时配合招标人在施工图设计时的相关事宜,含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
(2)规划指标及方案:
考棚小区地块B区位于袁州区东风路西侧、考棚路南侧,主要规划指标为:用地面积约66.3亩,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1.2≤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3%≤商住比例≤5%。建筑高度需综合考虑春台公园至凤凰山视线廊道,建筑形成由南向北渐低的天际线变化,地块北侧靠近视廊部分限高18米,地块南侧限高24米。建筑后退红线及其他用地红线距离需满足《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规范要求,停车泊位满足《宜春中心城区(含温汤镇)建设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标准(试行)》要求。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服务周期:
(1)工程勘察周期:20日历天;
(2)工程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方案15日历天,初步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纸30日历天);
(3)服务至本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通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法定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具备下列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工程行业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提供其注册证书原件和职称证书原件。
(4)设计人员配套:项目设计人员至少应配备规划师、电气、给排水、暖通工程师专业负责人各一名,提供其相关注册证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由设计主持人担任)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缴纳凭证原件(且以到账为准)或由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原件。
(7)业绩要求: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项目设计费用在180万元及以上或投资1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设计业绩一个(业绩证明材料可为中标通知书原件或设计合同原件)。
(8)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9)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没有处于被责停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8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的,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10)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外省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 4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开标时须提供企业和相关人员信息登记材料下载件或截图资料并加盖单位原色公章。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注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原色章或有说明的除外),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且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内容真实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核查。倘若发现投标人在提交的资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
四、投标报名须知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2、(1)投标人若存在如下情形,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须做出如下承诺,并在承诺函上加盖单位公章。
①未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②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③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④近三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勘察设计中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项的查询结果(彩打网页版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公告挂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有上述三项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02日至2021年04月25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04月26日09时00分,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科第一开标室(原袁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慧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维 联系电话:0795-3588697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3907959505
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
疫情防控服务指南
1.严格投标人排查。来自江西省外的投标人,需在宜春市做好核酸检测,开标前提供3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自江西省内宜春市以外的投标人,开标前提供3天内当地或宜春市的核酸检测报告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限定现场人数。原则上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项目业主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人数每个项目不超过2人。
3.严格项目场数。疫情防控期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则上一次同时安排不超过2个项目,或仅安排一个投标人较多的项目,投标人在开标室隔位就坐。针对报价承诺法、合理低价法等投标人较多的建设工程项目,严格控制投标人进入开标室的人数,入场人员进行编号实名入座,做到可辨识、可追溯。
4.严格开评标区场所和设备消毒。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场所和设备每次使用后,都应当进行清理消毒工作。每次开评标活动结束后对使用的开评标区地面喷洒84消毒液并进行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对人员使用的桌面、座椅、电脑、机、话筒、电话等设备用酒精消毒。
5.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1)交易中心分别在开评标区门口设置检测岗,进行扫码入场、体温检测、防疫登记。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进入开评标区不准携带打火机,不准抽烟。
(2)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项目业主单位代表、监督人员、公证员、各投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表)。除评标专家现场填写的《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其他人员的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交市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3)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进入开评标区人员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办理业务时请提前准备好提交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以上,座位隔空就座,不操作与业务无关设施设备,维护好交易服务区卫生和秩序。
(4)进入交易中心时间较长的监督人员、项目业主单位代表、招标代理人员等应到相应的工作区域各就各位开展工作,不得串岗闲逛,进入与工作无关区域。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与来自国 (境)外地区人员接触的;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未佩戴口罩的;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
6.特殊项目或特殊情况,经监督部门同意,投标单位代表的可在签到处递交投标文件,由项目监督人、业主单位代表和公证人共同在场接收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7.发现开、评标现场有体温异常;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接触确诊、疑似病例;与来自国 (境)外地区人员有接触的,立即将人员隔离,并报告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及时追踪人员活动轨迹,核实情况。
8.以上防控措施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说明。
附表:《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
2021年1月12日
《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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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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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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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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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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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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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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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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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监督人员 □公证人员 □评标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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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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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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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健康情况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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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2月15日以来,是否与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接触和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等场所? □ 否 □ 是,到达(或接触)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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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2月15日以来,是否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 否 □ 是,到达(或接触)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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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4日内是否有与来自国 (境)外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 是,接触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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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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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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