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经济开发区老园区城市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兴设招字〔2021〕第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国经济开发区老园区城市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设计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兴国经济开发区老园区城市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国经济开发区老园区城市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设计。
2.2建设地点:兴国经济开发区老园区。
2.3建设规模:模范大道南端至百丈泉公司路口约2300米,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沥青路面等,总投资约4400万元,设计费约64.18万元。
2.4资金财政资金。
2.5招标范围:兴国经济开发区老园区城市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设计项目设计全过程招标。
2.6设计周期:总工期3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拟派本项目设计主持人(即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提供相关证书和二代身份证,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同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5)省外进赣单位按《关于省外进赣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信息,并且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的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6、其他说明
6.1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兴国县住建局举报电话:兴国县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5322026,举报邮箱:xgcjzzb@126.com;
6.2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投标人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 °C的。
(2)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单独提供,不放进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最后页。
(3) 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
(4)其他要求详见《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贛建招〔2020〕2号)文件。
(5)开标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各投标人必须佩戴口罩,并保持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开标现场只允许委托代理人进入,其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6.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10:00时,地点为: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兴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谢邦华
联系方式:13576656668
办公地址:兴国经济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运铭
联系方式:18270080541
办公地址:兴国县睿智楼后(罗蔡屋安置区内)
招投标监督单位:兴国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797-5322791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