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图影龙之梦大道与图影大道交叉口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
太湖图影龙之梦大道与图影大道交叉口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经批准建设
(项目代码:
2104-330522-04-01-166398
)
,拟通过工程总承包方式(EPC)进行建设,项目业主为
浙江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浙江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
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地点:
项目位于
湖州市长兴县
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
。
2、
项目规模:
太湖图影龙之梦大道与图影大道交叉口共计三个地块,总面积
24720
平方米
。
3、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设计范围内所确定的工程范围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
、养护
及保修服务,以及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而实际未考虑的但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所有审批手续、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整体移交等工作。由中标单位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
4、
设计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初步施工图设计和专项施工图设计等(具体以招标人确认为准)设计内容(含预算编制)及后续设计、施工配合等服务(含竣工图文件)及各类专项设计、审查、协调、论证及后期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等。
5
、
施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的采购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地块景观绿化设计以及施工,水塔、宣传牌改造美化
,增加立体绿化节点,艺术土丘节点,配套游步道,雕塑,景观照明,停车位,
项目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
6、
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
7、
投资估算
:
总投资
约
620
万元
,其中建安总投资
600
万,设计费
20
万
。
8、
质量
要求
:
①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
②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施工资质: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承接园林工程施工的施工企业
;
2、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
;
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两条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即由1家具备施工资质(即满足第
1
条要求)和1家具备设计资质(即满足第
2
条要求)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
二
)
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选派2名投标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各1名(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总负责人),具体要求如下:
1
、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
中
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是
施工
单位人员,园林相关专业);
2、
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是设计单位人员,园林相关专业)
。
(
三
)
其他要求:
1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双方均都需提供)
2
、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
已
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在建工程包括限额以下所有工程)
3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允许专业工程分包。
四、 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21年
04
月
02
日起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jcx.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
2、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非会员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05
月
07
日9:00时,地点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浙江省招标投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浙江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
地
址:
长兴县浙北商业广场11幢201室
联系人:
张工
联系人:
唐工、郑工
电 话:
0572-6660901
电 话:
0572-6250311
202
1
年
04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