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盘山县人民法院看守所远程庭审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4月06日 14:59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盘山县人民法院看守所远程庭审设备采购项目品目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采购单位盘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1年04月06日 14:59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06日至2021年04月13日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8日 13:30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预算金额¥18.579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宇项目联系电话024-22825609采购单位盘山县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东江路与盘山街交叉路口往西南约100米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7-2907588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825609附件:附件1盘山县人民法院看守所远程庭审设备采购项目04.06.pdf
项目概况 盘山县人民法院看守所远程庭审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20210406001 项目名称:盘山县人民法院看守所远程庭审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57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57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高清庭审主机1台:应为高集成专门为法庭庭审应用而设计的专业设备,主机采用19"标准单一机箱,设备高度不大于2U;全数字化核心,采用模块化接口结构、每个接口模块采用板卡式设计可自由配置,支持带电插拔升级维护;强电控制器1台:不低于8路电源开关控制器,用于控制外设供电电源。与配合可编程媒体控制系统或由第三方控制单独使用;发言有线会议话筒2台:类型:EMC电容式话筒,指向性心形单指向,频率范围 100Hz-16KHz,灵敏度 -40dB±2dB,输出阻抗 2KΩ±15%;控制面板1台:16键可编程输入控制面板,产品每个按键功能可自定义,可自由切换证据、庭审画面,与庭审主机配合使用电视2台:约65英寸LED背光源,亮度200-400流明,比例16:9,逐行扫描,屏幕分辨率不低于3840x2160,可视角度160-180度,刷屏率60HZ,响应时间不超过4ms,输入接口:HDMI。庭审音频功放1台:开机软启动,防止开机时向电网吸收大电流;智能控制强制散热设计,智能削峰限幅器。额定功率:2×200W/8Ω、2×300W/4Ω、600W/8Ω桥接;庭审音箱2台:6.5吋两分频全音域扬声器系统;专业吊装方式;额定功率:80W;额定阻抗:8Ω;特性灵敏度:91dB/m/w;连续声压级:110d B;最大声压级:116d B;高清自动变焦摄像机2台:1/2.8英寸 CMOS,不低于500万有效像素的高品质CMOS传感器。标准机柜1台:约19英寸标准机柜,黑色,宽约600mm*深约800mm *高约1200mm/静音风扇/带托盘。分配器1台:8路视频分配器,内置高带宽视频放大芯片,具有智能高频补偿功能,并支持50M的远距离输出。网络交换机1台:快速以太网千兆交换机,16个100/1000Mbps自适应以太网端口,全双工/半双工自适应。综合布线及辅材1套:音视频线缆、高清分量线缆、RGB线缆、RS232控制线缆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6日 至 2021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山县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东江路与盘山街交叉路口往西南约100米 联系方式:0427-2907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 话: 024-22825609
附件下载:盘山县人民法院看守所远程庭审设备采购项目04.06.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