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度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教师教育实训平台设备采购项目五标段(二次)更正公告
2021年04月06日 15:01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度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教师教育实训平台设备采购项目品目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其他计算机软件采购单位华中师范大学行政区域洪山区公告时间2021年04月06日 15:01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9日更正日期2021年04月06日更正事项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俊项目联系电话027-82655075采购单位华中师范大学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027-67862880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俊、027-82655075附件:附件1五标段(二次)采购清单4.6.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大华招标【2021】00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度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教师教育实训平台设备采购项目五标段(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内容:2021年4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2021年4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附件3评标标准(技术部分)原内容: 产品质量认证 6 投标供应商所投桌面交互一体机制造商需提供3C检测报告、有线智能位置追踪操控笔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虚拟教学追踪系统控制软件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不满足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供应商所投交互智能平板制造商通过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制定的视觉舒适度(VICO)体系认证,并达到视觉健康舒适度A 级或以上标准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及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 产品质量认证 5 投标供应商所投桌面交互一体机制造商需提供3C、检测报告。完全满足得5分,不提供或提供的不完整均视为不满足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供应商所投交互智能平板制造商通过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制定的视觉舒适度(VICO)体系认证,并达到视觉健康舒适度A 级或以上标准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及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采购清单采购清单以本更正公告附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7-67862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联系方式:李俊、027-82655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俊 电 话: 027-82655075
附件下载:五标段(二次)采购清单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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