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printTable { font-size: 13px; font-family:"\5FAE\8F6F\96C5\9ED1";.printTable td { height: 40px; padding: 0 5px 0 5px; height: 25px; .printTable th { .printTableNone td { border: none;.printTitle { height: 40px; font-size: 16px; font-family:"\5FAE\8F6F\96C5\9ED1"; color:#0196f0;table { border-collapse:collapse;table td ,table th{ word-break:break-all;table { border-top: 1px solid #BDDFEF; border-right: 1px solid #BDDFEF; border-bottom: 1px solid #BDDFEF; border-left: 1px solid #BDDFEF;td { border-top: 1px solid #BDDFEF; border-right: 1px solid #BDDFEF; border-bottom: 1px solid #BDDFEF; border-left: 1px solid #BDDFEF;th { border-top: 1px solid #BDDFEF; border-right: 1px solid #BDDFEF; border-bottom: 1px solid #BDDFEF; border-left: 1px solid #BDDFEF; background-color:#E7F7FF; 林甸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林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ZC20210066 二、项目名称:林甸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林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庆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大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萨尔图分局 成交金额:33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服务时间 单位 数量 单价
1 | 林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 | 一、技术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执行。 1、基础准备 通过现场调研、各部门收集资料、座谈等方式,开展林甸县区的基础数据准备工作,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形成统一的工作底数;开展林甸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及现行空间类规划的实施评估评价工作,破解规划实施中制约经济发展因素,为高质量协调发展合理化建议和构想;按照新发展理念,立足林甸县实际,在开展林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梳理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从多方面开展若干重点专题研究,找准发展短板和风险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为规划编制奠定基础。 2、规划编制 以现状评估、风险评估、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及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依据,结合林甸县发展定位及未来发展方向,提出全县规划的目标和战略,统筹三条控制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分区,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护方案,构建城乡协调发展的国土空间结构体系,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编制规划成果。 3、论证审查 将规划成果征求部门意见,开展公众听证、专家论证,完成成果论证后,按程序逐级审查报批。 4、设计成果 林甸县国土空间规划执行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标准:通过构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1+1+n”的成果体系,完成包括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一个数据库、若干专题研究四大部分规划成果。其中,“一本规划”中包括规划文本、规划附表图件和规划说明等内容。 最终成果内容以国家及黑龙江省正式颁布的相关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为准。 二、技术约定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规划图纸及数据库成果表达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符合国家相应规范的底图底数用于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三、成果验收 设计成果需经法定程序审查通过既:规划成果经专家论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公示后,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划成果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查审批;规划成果经批准后,应对规划目标、规划期限、规划范围、规划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违反规划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依法公告。 四、其他 服务于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不少于7人。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付成果 | 项 | 1 | 33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晓春 管琳琳 刁立侠 于瑶 田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或质疑,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依法按相关法规规定提出,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甸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林甸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18145973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6981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鑫红 电 话:698168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DZC20210066-林甸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林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采购 下载 2.谈判组意见:一致推荐(大庆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3.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4.
中小企业声明函与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声明函(大庆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