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广西分公司”)已委托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持有的南宁汶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笔债权转让项目(以下简称“标的债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因挂牌公告期内只有一名投资者报名竞价,现补充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10月26日(破产受理日),南宁汶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笔债权项目,剩余本金8310.4万元,利息及罚息等8044.59万元,债权合计16354.99万元。(具体债权金额以相关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2021年1月27日,长城资产广西分公司与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签订了《转让委托合同》,委托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标的债权。2021年3月30日,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在官方网站(www.bbwcq.com)登载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持有的南宁汶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笔债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并于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6日17:30组织了网络竞价,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已有一名投资者进行了有效报价。
该标的债权受让方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有购买本项目的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债权的受让方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具备符合资质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在自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19日(自网络竞价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的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期间(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自治区法定节假日,下称“公示期”),且仅可在该公示期内:
(1)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咨询标的债权挂牌转让的有关事宜;
(2)经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审核认可投资者符合资格条件,投资者方有权查阅标的债权的档案资料;
(3)按照《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持有的南宁汶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笔债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的规定报名参与标的债权竞价。
公示期结束后,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将不再接受投资者注册,不再开放标的债权的竞价端口,投资者亦不可再查阅长城资产广西分公司提供的标的债权档案资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将于2021年4月19日17:30择优选定标的债权的受让方。意向投资者可登录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www.bbwcq.com)了解上述内容之进一步信息。
投资者请按以下列方式与北部湾产权交易所联系:
标的咨询:邓经理;联系电话:0771-5585027;
标的报名:覃经理;联系电话:0771-5738059;
联系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交易所);
社会各方亦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下述联系方式对本次债权转让项目进行征询或提出异议:
举报电话:0771-2852320(长城资产广西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广西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电话:0771-5523018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电话:0771-2826653
本补充公告中对标的债权基本情况的描述,仅为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并不构成交易所或者长城资产广西分公司对标的债权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标的债权中的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抵债物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本补充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补充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19日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