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du.hc360.com2021年04月07日11:08 T|T
项目概况
体强路小学等十所学校心理辅导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正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QZC2021-G1-00204-001
项目名称:体强路小学等十所学校心理辅导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体强路小学等十所学校心理辅导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在网(https://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免费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1-G1-080022-GXGT
项目名称:体强路小学等十所学校心理辅导室设备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文号:LQZC2021-G1-00204-001
预算金额:280.00万元。
最高限价:280.00万元。
采购需求:设备控制终端9台、专用机9台、录音笔9个、石英钟18个、带锁文件柜9组、专用桌椅9张、沙发一9套、沙发二9套、1.5匹壁挂式空调16台、3匹立柜式空调1台、心理测评系统(小学版)6套、心理测评系统(中学版)3套、心理沙盘9套、沙具柜36个、团体活动桌椅3套、身心反馈放松训练系统9套、音乐诱导呐喊宣泄仪9套、身心反馈运动调适系统(小学版)6套、身心反馈运动调适系统(动感版)3套、SMART学习品质多维辅导系统(小学版)6套、SMART学习品质多维辅导系统(中学版)3套、心理图书9套、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器材箱9套、心理挂图9套、装修1项、木地板50平方米、文化墙标语及设计9项、开门洞及木门2扇、隔墙1项,具体内容和数量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为准。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在网(https://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免费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查询相关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6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工作日),下载时间不限。
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在网(https://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免费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在网(https://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免费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7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基本事项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2、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网(https://www.nnggzy.org.cn)。
4、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方式,详见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
5、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二)疫情防控期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有关事项
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要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或自送包裹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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