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常熟燃机热电联产项目配套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中电常熟燃机热电联产项目配套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MEETC-217VI216MM6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电常熟燃机热电联产项目配套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已按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昆仑〔2020〕113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单位:常熟中石油昆仑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起自西气东输甪直-宝钢支线周市分输站,终止于中电常熟电厂末站,线路宏观走向自东南向西北,途径昆山市、太仓市、常熟市,线路全长 27km,设计压力 6.3MPa,管径 D323.9mm/D610mm/D355.6mm,全线设 3 座站场。一般线路里包括29处定向钻穿越及5处大开挖穿越水域和3处大开挖穿路公路)、9处单独出图定向钻穿越工程、配套的电厂末站、常熟清管站、支塘分输清管站工艺安装及各站配套的土建,其中土建部分包括设备基础、围墙大门及道路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新建自西气东输甪直-宝钢支线周市分输站,终止于中电常熟电厂末站,线路宏观走向自东南向西北,途径昆山市、太仓市、常熟市,线路全长 27km,设计压力 6.3MPa,管径 D323.9mm/D610mm/D355.6mm,管径D323.9×7.1管材选用L360M的直缝电阻焊钢管(PSL2),D610×9.5管材选用L415M的直缝埋弧焊钢管(PSL2),D355.6×7.1管材选用L360M的直缝电阻焊钢管(PSL2),新建 3 座工艺站场(常熟清管站、支塘分输清管站、电厂末站),站场为无人值守站场。一般线路里包括29处定向钻穿越及5处大开挖穿越水域和3处大开挖穿路公路)、9处单独出图定向钻穿越工程、配套的电厂末站、常熟清管站、支塘分输清管站工艺安装及各站配套的土建,其中土建部分包括设备基础、围墙大门及道路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2 建设地点:苏州市境内。
2.3 工期:自开工之日起123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A1或GA1乙级及以上、GC1级)资质。投标人资质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算)必须在18个月内(2022年10月30日前)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石油化工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类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
3.5业绩要求:类似输气管道工程2项以上(3年内承担两项长输项目2项)。
3.6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投标文件制作时未附查询结果截图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投标者,请于2021年4 月9日至2021年4 月16日,上午09 时00 分至11时00 分,下午13时00 分至16 时30 分,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将购买标书汇款凭据(凭证请标注招标编号:MM69)购买招标文件的准备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地址,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发送至潜在投标人指定邮箱地址。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套,售后不退。
4.3 在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款时,请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在备注栏、摘要栏标注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MM69,否则将无法查收和办理退款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 日13 时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壹拾伍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用投标人公司的基本帐户转账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基本帐户,并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可为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4月29日13 时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邮 编: 100048 传 真:010-88018619
联 系 人:田维雪
邮 箱:13699128623@139.com
电 话:010-88018616/7/8-803313699128623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帐 户 名: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955 8850 2000 0059 9915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 4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