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杆盒缓冲垫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N103-WZ1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钻杆盒缓冲垫采购二次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西钻探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钻杆盒缓冲垫采购二次招标。
2.2 招标范围及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钻杆盒缓冲垫 | 由投标人填写满足技术要求的产品规格型号 |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千克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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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本次招标控制价:控制单价人民币100元人民币/千克,价格为送达指定地点的交货价,含13%可抵扣增值税、缓冲垫结构及性能设计、现场测绘、制造、检验、试验、办证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服务费等交付用户使用的所有费用。超过控制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4 交货地点:川渝地区各井队。
2.5交货时间:接用户单批次(不超过10个钻井队)采购订单后20个日历日内,成品货达招标人交货地点。承诺交货时间超过此交货时间,投标将被否决。
2.6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2.7 价格有效期:自中标结果下达之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单位和其分支机构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制造商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GB/T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含橡胶制品物资类别)、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或OHSAS18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告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验证截图。
*4、投标人若为中国石油集团入网供应商的,其供应商状态和准入产品状态必须均为“正常”,且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其所属单位年度业绩评价考核为不合格或冻结资格的。(提供能源一号网供应商状态查询截图和供应商准入资格证书扫描件)。
*5、投标人须对技术要求条款逐条响应,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若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或主要技术要求,且无相应的技术文件支撑其为正偏离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6、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标准,提供投标产品企业标准扫描件和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查询截图
*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受川西钻探公司产品试用要求,如末书面承诺,投标将被否决。
*8、投标人须具备生产钻杆盒缓冲垫的能力,提供投标产品钻杆盒缓冲垫(2015至2020年期间最接近投标截止日的一次)石油石化生产领域销售证明(包括用户签收的物资送货单、对应的销售合同以及发票等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和投标产品使用寿命达三年以上的处级(或规模等同于处级的独立法人单位)及以上单位用户使用情况证明:包括用户使用证明(用户使用证明内容要求明确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采购时间、使用年限、采购合同编号、发票编号及总价、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技术或物资部门或单位行政公章)、合同以及对应发票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9、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样品(尺寸300*300*45按技术要求附图加工)及样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橡胶制品检测资质)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检测内容指标须满足技术要求2.2.3指标(缺一不可),否则投标被否决。样品及其检测报告密封包装,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样品不接收,至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的样品不退,其他投标人样品将在评标结束后联系招标机构退回。中标人样品留存与供货产品对比。
*10、投标人提供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产品每批次生产原材料胶料试验单(原件扫描件加盖行政公章)至少3份;
*11、投标人提供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产品关键工序生产质量过程记录(确定产品生产合理的工艺条件、时间、温度等),提供完整的生产工艺施工记录表扫描件至少1份。
*12、投标人提供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产品完整的产品出厂试验或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行政公章)至少3份;
*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14、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15、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9日 00:00 至2021年4月14日00:00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
4.2本项目按招标文件按项目售卖,每个项目300元人民币,标书费用售后不退。
4.3 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联系电子招标运营机构进行审核,投标人注册详见“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同时还需办理U-Key方可投标,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南-关于申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的公告”。(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发布的招标项目,注册成功后即可登陆进行在线报名,但须办理U-Key,否则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XN103-WZ121-标书费”。
4.5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支付标书费后,将填写完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yangximin_xn@cnpc.com.cn),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6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邮件发送说明:
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 XN103-WZ121购买标书-潜在投标人全称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购买标书登记表”及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购买及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指南,请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告通知→操作指南”处下载,地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1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1)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以邮件格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
2)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上:XN103-WZ121-投标保证金。多个标包可合并付款,但需在汇款附言中明确所缴纳保证金对应标包,缴纳保证金需在已购买标包中选择缴纳,保证金缴纳标包以汇款附言中标注为准,不可更改
3)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 XN103-WZ121-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全称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保证金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403室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28-68233721
邮 箱:yangximin_xn@cnpc.com.cn,发送邮件请同时抄送182444538@qq.com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网站注册、U-Key办理及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