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油田公司锅炉、加热炉燃烧器及安全联锁装置检测服务项目
2021年新疆油田公司锅炉、加热炉燃烧器及安全联锁装置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ZY21-XJK22-GC004-0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锅炉/加热炉是油气田生产过程中风险比较高的设备 ,燃烧器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的可靠性直接影响锅炉/加热炉的运行安全。为提升锅炉/加热炉本质安全水平,股份公司勘探生产与分公司对油气田锅炉/加热炉燃烧器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开展专项检测工作,以三年为一个轮次,做到锅炉/加热炉燃烧器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检测全覆盖。根据新疆油田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检测需要,计划对400台锅炉、加热炉燃烧器及安全联锁装置开展专项检测。
招标范围:完成新疆油田公司400台(暂定)锅炉、加热炉燃烧器及安全联锁装置检测工作。最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
2.2 项目地点:新疆油田、塔里木油田。
序号
项目
数量(台)
1
锅炉燃烧器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检测
250
2
加热炉燃烧器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检测
150
总计
400
2.3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招标单位不排除在项目实施过程根据生产动态有调整工作量的可能性,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对本次招标活动和招标结果提出任何异议。
2.4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ZY20-XJK24-GC013-的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3投标人需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ISO/IEC17025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及国家认可监督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满足项目的检测范围,并能出具合法、有效检验检测报告;
3.4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以自有人员及设备参与投标,施工队伍的设备、设施及人员配备、技术服务能力须满足本项目需求,不允许存在转包现象。
3.5有近三年完成同类项目的经历与业绩,具有锅炉/加热炉燃烧器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检测服务能力;(附合同文本和增值税发票)
3.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无诉讼案件,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和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禁止参与投标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进入招标人承包商黑名单或因失信行为等限制投标的情形;
3.7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8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及安全责任事故;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4月09日10时00分00秒至2021年4月14日23时59分59秒,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报名、通过个人网银交费、购买招标文件后下载招标文件。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操作方法参见交易平台说明及相关附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标包)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为优化标书费投标人领取取发票流程,避免人员聚集,减少投标人现场领取发票往返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新疆分公司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由航天金税系统统一推送至投标人,投标人自行。
要求:投标人确保电子招标平台中提供的邮箱及手机号码正确,发票开具后统一发送投标人邮箱及手机号码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人应于2021年4月29日10时00分00秒之前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成功。
5.2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在使用数字证书(Ukey)进行电子盖章(非纸质盖章后扫描的印章)。在电子投标文件使用Ukey电子盖章视为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进行了签字和盖章。
②既无电子签章又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对要求的内容签字、盖章的,为无效投标。
③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对要求的全部内容签字、盖章。
5.3 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
5.4 投标人应综合考虑电子投标受网络环境、响应速度、UKEY身份认证失败、工作日平台技术支持响应时间等因素影响,尽早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人民币 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保证金交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6 所有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开标
6.1开标时间:2021年4月29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
6.3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评标过程中如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将通过交易平台发起澄清,并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澄清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对澄清内容进行答复(须使用UKEY)。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进行答复或无法联系的,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
6.4投标人不得在评标过程中,主动向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或打听评审情况。
6.5评标结果在评标工作结束后三日内,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
6.6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出席。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实验检测研究院)
地 址: 新疆克拉玛依市迎宾路100号
邮 编: 834000 联 系 人:张绍辰、刘玉杰
电 话: 17709903090、6887621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联 系 人: 纪建强 电 话: 0990-6265218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990-6265233
发票咨询联系电话:0990-6265232
七、备注
招标资料费:现阶段投标人仅可使用非昆仑银行个人网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1 年 04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