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看守所给排水工程建设项目,E1101050893000277001001,
景县看守所给排水工程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县公安局已由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景发改投资审批(202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景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景县看守所给排水工程建设项目 。2 建设单位:景县公安局。 3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景县看守所给排水建设,工程包括给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一体化泵站及电力工程。4 资金财政资金。 5 建设地点:景县县城。6 工期:120日历天。 7 质量标准:合格。 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 2020 年 6 月份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投标人需提供至少 1 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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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08 09:00至2021-04-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29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景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金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衡水市景县景州镇景安大街260号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1409号未来资产大厦15层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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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联系人: |
吕建周
| 联系人: | 王昆 |
电话: |
18531805720
| 电话: | 13931801062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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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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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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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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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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