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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4月07日 22:06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项目品目采购单位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行政区域沈抚新区公告时间2021年04月07日 22:0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4月08日至2021年04月14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20日 13: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安项目联系电话024-23492112采购单位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滨河路1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陶老师024-56608850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492112附件:附件1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磋商文件4.7.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4-08 至 2021-04-14 撰写单位: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赵怀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500-00143 项目名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服务内容 1.按照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总体目标,结合示范区地域特点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协助应急局指导各部门、街道(乡、经济区)建立完善相关方案、制度、措施等,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长效机制。 2.指导示范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的2个专题,10项任务进行分解,拆分各项任务清单,确保方案要求的各项任务无遗漏,全部落地落实;任务清单要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可量化、易检查、能考核。 3.指派专人驻区跟踪、指导各部门、各街道(乡、经济区)按期推进落实任务清单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围绕各部门、各专题整治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指导各部门、各街道(乡、经济区)完成至少300家驻区重点企业问题诊断、跟踪服务和整改提升工作,做到“一企一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对于隐患较为突出的企业,进行综合诊断隐患,加大隐患治理的力度,切实提升企业的安全水平。 4.指导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各自工作情况,完成“四个清单”(风险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任务和措施清单、成果清单)内容,清单要求每季度动态更新一次,落实和完善相关治理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同步归纳形成措施和制度成果材料,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5.指导各部门、各街道(乡、经济区)总结、汇总各专题、专项方案推进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工作建议,每周、每月按时参加工作会议,协助各部门完成各阶段总结材料。 6.提供专家技术人员驻局服务。项目组成员应具备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经验和技术能力,应明确工作职责,详细制定计划,落实好各环节工作任务。全年在局工作时间不少于1000人?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8日至2021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滨河路1号 联系方式: 陶老师024-56608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 024-23492112 邮箱地址: s80458149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9558833301000012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安 电 话: 024-2349211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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