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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执法车辆服务采购公告
2021年04月07日 22:02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租用执法车辆服务品目采购单位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铁西分局行政区域铁西区公告时间2021年04月07日 22:0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07日至2021年04月14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9日 09:30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预算金额¥291.72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童月项目联系电话024-24161636采购单位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铁西分局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揽军路2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5931173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609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4161636附件:附件1租用执法车辆服务-招标文件(终稿).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租用执法车辆服务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4-07 至 2021-04-14 撰写单位: 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撰写人: 童月 (租用执法车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租用执法车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6-00067 项目名称:租用执法车辆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917,200.00 最高限价(元):2,917,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需求: 租用22台车龄不超过6年的11座及以上面包车,每台车租金包括租用期间车辆的维修费、司机劳务费、加油费用,按照实际租用天数结算金额。 二、服务维修标准: 1.所有行程由采购人决定,驾驶员无权私自更改行程。服务商司机每月工作26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原则上为9:00-18:30,午休1.5小时,服务商能接受采购人在不超出工作时长的情况下适度调整工作时间。 2.服务商承担车辆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油料费用。 3.采购人在租用服务商车辆期间内,服务商自行负责安排司机食宿。 4.采购人在租用服务商车辆期间内,如服务车辆出现故障,维修费用由服务商承担。且出现故障而不能继续为采购人服务时,服务商需在最快时间内为采购人提供同等或优于原车型的车辆继续服务。 5.租用车辆必须按照行政执法相关要求进行粘贴字体。 三、安全标准: 1、每台车保有75万以上(含75万)承运人险(座位保险);2、服务商具有省际运营资质;3、需提供驾驶员从业资格证(A1或A2)。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7日至2021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报名和采购文件下载。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投标文件的按照响应/投标文件无效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铁西分局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揽军路28号 联系方式: 024-25931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609室 联系方式: 024-24161636 邮箱地址: lnxdzbgs@126.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账号: 2111112100181*****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童月 电 话: 024-2416163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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