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8
汝城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汝城县2021年支持贫困户辣椒集中育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2021年支持贫困户辣椒集中育苗项目2、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汝财采计【2021】063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Z-CZCG2021-0053、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株)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代理服务收 费最高限价 |
1 | 汝城县2021年支持贫困户辣椒集中育苗项目 | 艳红椒 | 朝天椒 | 详见采购需求 | ¥7000000.00 | ¥75000.00 |
7422935 | 2673168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支持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 促进残疾人就业)。
(4)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2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指 2021年 1 月-2021 年 3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2.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其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指 2021年1月-2021年 3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2.4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
(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 信用郴州” 网
(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公开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中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用户登录”“”“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9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 开标室。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1年4 月 29 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 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持手持件检验投标代表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持手持件检验投标代表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交纳方式: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转账并到账如下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北湖支行
账 号:43050170613600000110-1895
3、交纳时间:2021 年 4月29 日上午 09:30 时(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的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2369518。
(请在用途栏中注明“汝城县2021年支持贫困户辣椒集中育苗项目”字样)
六、公告期限
1、招标公告期限:2021年4月9日9时00分至2021年4月15日17时00分止(5个工作日)。
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3、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七、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 称:汝城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地 址:汝城县郴义路10号2栋4楼
(3)联系人:朱先生
(4)电话:13487527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
联系人:谷丽平、蒋丽丽
联系电话: 0735-2898607、17369316167
3、根据《郴州市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须佩戴好口罩,提供身份证及健康码,实行一进一量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