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我局拟申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相关专业人员培训。
预算资金合计:1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加强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相关专业人员培训。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国家相关货物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内采购人根据情况安排。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在质保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满足采购需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三、论证意见
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4月8日起,至2021年4月1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4月1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赵主任电话:0536-8863323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4楼东区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瑛展 电话:0536-8207803
地址:潍坊市健康东街与金马路东南角世界之窗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