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人民政府斗门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1年04月09日 15:06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人民政府斗门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斗门区公告时间2021年04月09日 15:06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07日更正日期2021年04月09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晓敏项目联系电话17666010619采购单位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斗门大道北100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2787322代理机构名称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兆丰新村七栋一单元楼下铺位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6660106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计划备案号:440403-2021-003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SZB2021-0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人民政府斗门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调整。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P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现修改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原招标文件P1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及《关于的政策解释》的规定,在价格评审时,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给予一定的价格扣除(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该联合体给予 3%的扣除)。符合条件的小型或微 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现修改为: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原招标文件P12: 评标委员会将对最终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并推荐排前5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计算最终得分时将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现修改为:评标委员会将对最终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并推荐排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计算最终得分时将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4、原招标文件P12:本项目由采购人依照中标候选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法确定3名中标人。 现修改为:本项目由采购人依照中标候选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法确定1名中标人。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以此公告附件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斗门大道北100号 联系方式:278732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兆丰新村七栋一单元楼下铺位 联系方式:176*****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晓敏 电 话:176*****619 2021年04月09日 相关附件: 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人民政府斗门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04-09.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