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海城仙人洞遗址危岩体抢险加固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有效期: |
2021-04-09 至 2021-04-30 |
撰写单位: |
辽宁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
海城仙人洞遗址危岩体抢险加固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城仙人洞遗址危岩体抢险加固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海城市中街北路13-S3号或线上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4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CG2021003
项目名称:海城仙人洞遗址危岩体抢险加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632747.74元
最高限价:3632747.74元
磋商保证金:40000元
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
采购需求:本工程是针对遗址载体进行的保护加固工程,属于文物保护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工程性质属于抢险工程;根据分区勘察存在的病害,其工程范围主要集中在仙人洞洞口北侧60米、南侧130米范围内。
合同履行期限:拟定2021年5月10日开工,2021年9月10日竣工,工期123日历天。(最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文物行政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施工二级资质及以上,且业务范围具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限岩土工程)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
地点:辽宁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电子邮箱发送
售价:人民币 0 元/本(免费)。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疫情期间可以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若投标人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chengyu.hc@163.com邮箱(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2-3232769确认,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邮件为准。以上资料仅限于领取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如无上述资料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12点30分(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由于邮寄地址距离开评标现场有一定的距离,所以在提交及开启至谈判小组前60分钟截止文件递交。)
2、递交方式:邮寄(由于疫情原因,疫情期间根据辽财采【2020】66号文件要求,响应文件采取开评标前邮寄方式,不到现场参加开评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响应文件活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供应商,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递交地址、收件人及收件电话(按照下列信息详细填写)
发件人: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人员)、电话
收件人:辽宁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快递送达必须由工作人员现场签字签收,则为送达成功,且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
收件电话: 0412-3232769、13941289612
收件地址:辽宁省海城市中街北路13-S3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4月28日13 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柳镇东柳村7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快递内的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
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号码标注错误或者通讯不畅通,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评标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行业监管部门全程监督。
(二)、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
1、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
2、加盖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页、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领取文件回执单,一起单独放在一个档案袋中,无须密封。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
2、未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未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无加盖公章的领取文件回执单。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海城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 海城市黄河路86号
联系方式:13358686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海城市中街北路13-S3号
联系方式: 0412-3232769
邮箱地址: chengyu.hc@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海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90856314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和清(代理机构人员)
电 话: 13238977116
辽宁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 4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