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津口岸卫生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公告名称: |
新疆天津口岸卫生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1-04-0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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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口岸卫生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04月09日 14:41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口岸卫生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保项目品目服务/其他服务采购单位天津口岸卫生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1年04月09日 14:4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16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905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20日 14: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905室预算金额¥6.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老师项目联系电话022-88391355采购单位天津口岸卫生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二号卡子门外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25794335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一诺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905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老师 022-88391355
项目概况 天津口岸卫生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9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YNSJ-2021-F-006 项目名称:天津口岸卫生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项目名称:天津口岸卫生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保项目数量:1简要技术: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 1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天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 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 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查 询 开 标 当 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3、投标人若为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有效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2日 至 2021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905室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9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9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口岸卫生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二号卡子门外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25794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一诺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905室 联系方式:赵老师 022-88391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 022-8839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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