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开出让公告
徽自然资源告字﹝202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徽县人民政府批准,徽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徽县以下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出让
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出让
年限
竞买
保证金
2021-1号
该宗地位于徽县江洛镇大岭村干鱼浪社,宗地四至:东至林地;南至耕地;北至耕地;西至山体,具体以出让宗地位置图为准。
1204
平方米
工业
用地
≥0.6且≤2.0
≤35%
≤20%
50年
20万元
约合
1.806亩
2021-2号
该宗地位于徽县江洛镇大岭村干鱼浪社,宗地四至:东至林地;南至林地;北至道路;西至林地,具体以出让宗地位置图为准。
1629
平方米
工业
用地
≥0.6且≤2.0
≤35%
≤20%
50年
29万元
约合
2.4435亩
2021-3号
该宗地位于徽县江洛镇大岭村干鱼浪社,宗地四至:东至林地;南至林地;北至道路;西至林地,具体以出让宗地位置图为准。
3476
平方米
工业
用地
≥0.6且≤2.0
≤35%
≤20%
50年
143万元
约合
5.214亩
2021-4号
该宗地位于徽县江洛镇大岭村干鱼浪社,宗地四至:东至林地;南至林地;北至耕地;西至道路,具体以出让宗地位置图为准。
611
平方米
工业
用地
≥0.6且≤2.0
≤35%
≤20%
50年
10万元
约合
0.9165亩
2021-5号
该宗地位于徽县江洛镇大岭村干鱼浪社,宗地四至:东至林地;南至林地;北至林地;西至林地,具体以出让宗地位置图为准。
2555
平方米
工业
用地
≥0.6且≤2.0
≤35%
≤20%
50年
45万元
约合
3.8325亩
注: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按挂牌方式出让的,起始价及加价幅度见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公示栏。
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0120210408000011;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 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28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领取出让文件。
3、申请竞买人于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8日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六、出让方式的确定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
出让方式于2021年4月28日下午18:00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同时通知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挂牌期间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时间至2021年5月11日下午17:00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 11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下午16:00时;
2、拍卖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21年4月29日至 2021年5月13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00-11:30;14:30-17:00。
3、报价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4、挂牌出让会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八、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于2021年4月9日起到徽县自然资源局、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领取《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1-1号、2021-2号、2021-3号、2021-4号、2021-5号)》。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徽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3、本次出让徽县2021-3号宗地上有地上附着物,已委托评估机构对地上附着物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价80.67万元,该地上附着物作为宗地附属物同2021-3号宗地一并予以出让。
4、受让人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徽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控制性详规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5、本次出让宗地成交价款不含出让方代扣的各种税费,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6、特别告知事项:本次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形式采用钉钉网络视频会议或现场的形式进行,出让会议形式将在会议前通知竞买人。
7、根据疫情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本次出让活动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8、依据《关于印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46号)文件精神,宗地出让成交后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9、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1-1号、2021-2号、2021-3号、2021-4号、2021-5号)》载明的为准。
徽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十、联系方式
1、徽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0939-5910748
2、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马经理 赵经理
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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