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水源置换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E1100000190202115001001,
固安县水源置换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安县水源置换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已由固安县人民政府以 【2021】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为固安县水务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固安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廊坊海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固安县水源置换工程特许经营项目2 .项目建设运营内容本项目总投资额估算为127159.67万元(含土地出让金,最终以经审计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固安县水源置换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包括三个子项目,即固安县宫村水厂工程项目、固安县温泉园区水厂工程项目及配套管道工程项目。
2.2招标范围:1. 本项目最高限价: 可用性服务费合理利润率:6.7% 。2 .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社会资本,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各项工作。3. 项目运作程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运作,具体运作程序如下: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合作协议》,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实施机构、社会资本、项目公司三方签署《承继协议》,将社会资本在《合作协议》内的权利义务承继至项目公司后,由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实施机构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和经营区域范围内项目公司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要求,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并提供供水服务,通过政府付费获取合理利润。项目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固安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最终在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特许经营事项。4. 项目合作期限:4.1.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其中,建设期为 3年,运营期27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及运营能力,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及安全考核证书,须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3. 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及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被授权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1.2财务要求:1. 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社会资本所有成员最近连续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它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 社会资本具备为标的项目提供包括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申请人应证明其自身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以满投资标的项目所需资金规模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商业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银行出具的授信证明、贷款意向函或贷款承诺书(函)(至少具备一项),三项合计不低于12亿元。(如以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联合体成员累计满足即可。)
3.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以 2018-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年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计】,且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禁止进入河北省工程建设市场或河北省人民政府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1.3信誉要求: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单位行贿查询结果为准。港、澳、台等未开通查询渠道的地区企业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自拟)。
3.1.4其他要求:1.基本要求
1.1. 社会资本可以是独立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
1.2. 独立社会资本或联合体社会资本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1.3. 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人、出资义务承担方及出资比例、施工义务承担方等。其中,出资义务承担方中应明确主要出资人,主要出资人对其余出资人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方最低出资额不得为0。联合体单位不超过4家。
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5.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7.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提供的的投标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果投标人为达到中标目的,有弄虚作假和隐瞒的陈述或行为,上述情况一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其行为在招标人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后得到核实,招标人将有权终止《特许经营协议》的执行,无条件收回项目特许经营权,提取建设期履约保函项下的所有款项;如其行为在运营期间得到核实,招标人将有权终止《特许经营协议》的执行,无条件收回项目特许经营权,并提取项目公司的运营维护履约保函和移交履约保函项下的所有款项。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人、出资义务承担方及出资比例、施工义务承担方等。其中,出资义务承担方中应明确主要出资人,主要出资人对其余出资人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方最低出资额不得为0。联合体单位不超过4家。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1-04-12 09:30至2021-04-16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0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已固化并且加密后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的方式,开标当日投标人在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开标大厅,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招标人定于2021年5月8日9时30分在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举行开标会,不再组织投标人现场开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固安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廊坊海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固安县玉泉路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中街城中诚商住楼 |
邮编: |
065500
| 邮编: | 065500 |
联系人: |
蒋利伟
| 联系人: | 王颖 |
电话: |
0316-6180959
| 电话: | 0316-618568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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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316-6185688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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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yzb6688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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