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彭镇、牧马山化验检测室化验药剂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公开询价,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2021年彭镇、牧马山化验检测室化验药剂采购项目。
1.2采购人:成都空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无。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根据《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考核标准》、各厂排污许可证要求及工艺调试需要,拟开展水质检测COD、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BOD、PH、出厂污泥泥质2项、PAC四项检测项目,现计划开展2021年彭镇、牧马山化验检测室化验药剂采购项目。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2021年彭镇、牧马山化验检测室化验药剂采购项目,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2.2供货期:本合同货物供货期起止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量以询价人采购订单通知为准,供货方须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供货到询价人指定地点。
2.3供货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内
2.4货物质量标准:满足询价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企业。
证明材料为:
1)营业执照;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含盐酸、硫酸、氢氧化钠、无水乙醇、酒石酸锑钾、硝酸银、碘酸钾、氨基磺酸、甲醇、硫酸汞、重铬酸钾、三氯化铁、碘化汞(二碘化汞)、硼酸、过硫酸钾、硝酸钾、铝粉、氨水、冰乙酸(冰醋酸)、氯化锌、氟化钾;
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应包含盐酸和硫酸。
(2)财务要求:近3年(2018年-2020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证明材料为: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中承诺无连续亏损;
(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为: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中承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领取询价采购文件。
(1)现场领取: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双流区银河路596号“银河﹒596”工程研究中心科研办公楼五楼领取。
(2)电邮方式领取:
①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JPEG或PDF格式)、《询价文件领取表》至邮箱1071006095@qq.com(以上资料均须为盖章的扫描件),资料提交后领取人应及时电话通知采购人。
②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完整、合格的资料后及时将询价采购文件扫描件发送至《询价采购文件领取表》中登记的邮箱。由于供应商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而未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③供应商在收到询价采购文件后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人确认收到以及是否参加询价采购。采购人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为已收到询价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11时00分,地点为双流区银河路596号“银河﹒596”工程研究中心科研办公楼五楼。接收邮寄方式,响应文件寄出后领取人应关注快递信息并及时电话通知采购人。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
在《四川建设网》(网址:http://www.sccin.com.cn/)、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denvironment.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空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双流区航都大街五段“银河﹒596”工程研究中心科研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杨强
电话:13043693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