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1-04-12
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 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代理编号:
DXZB-202
1
0407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预算金额:
2
4
0
万元
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7.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
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或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并且在有效期内
;
2
、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肆
万
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5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9.1请从20
21
年
4
月
13
日~
20
21
年
4
月
19
日
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9.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
21
年
4
月
19
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9.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9.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9.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9.6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
1
年
5
月
7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相应开标室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
A栋2楼)。
10.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
、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与招投标网和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期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十三、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
四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湘乡市东风路
48号
联系人
: 彭主任
电话:
1387322188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金侨尚东
D栋1707房
联系人:唐
柳
办公:
0731-58390160 传真:0731-58390160
特别:
1
、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情况,以交易中心核对投标人单位账户相符的银行到账单原件为准,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2
、保证金到账情况请及时关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3
、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
、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公告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银行转账方式自动退还给投标人。
5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经采购人同意退还后,五日内由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退还。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
依据湘招协
[2015]6号文的收费标准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温馨: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
、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
1
),
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
14
天内无感染证明(附件
2
)
。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
、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行开标现场。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
1
)
最近
14
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
2
)
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
3
)
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
4
)
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2
℃的。
4
、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
、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唱标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
1
: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
个人手机
| |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是否在
2020
年
___
月
___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2020
年
___
月
___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0
年
___
月
___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
2
:
证
明
本
(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
(姓名)
于
月
号参加
的开评标会议,已自行隔离
14
天,无任何异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采购文件附件:
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