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海警局食堂服务及办公楼保洁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THJ-0503-A004(招标文件编号:STHJ-0503-A004)
二、项目名称:汕头海警局食堂服务及办公楼保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诚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汕头高新区科技东路8号816
中标(成交)金额:29.46672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江诚物业有限公司汕头海警局食堂服务及办公楼保洁项目(1)保障汕头海警局约100名官兵的用餐(2)保障汕头海警局办公楼(建筑面积6317.88平方米,办公楼共11层)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包括走廊、楼梯及扶手、会议室、卫生间、窗户玻璃等、宣传板、露台等(3)保障公寓楼5间招待所、三个楼梯通道卫生检查清洁。(1)严格遵守汕头海警局的有关规章制度;
上班时需佩戴口罩、穿戴工作服帽,服装要干净整洁,不得留长指甲。工作时间不得裸背敞胸,穿便服或怪服;
(2)食物应保持新鲜、干净、卫生,并在清洗后合理存放,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盖容器被分别储放在冷藏区或冷冻区,要确定做到勿将食物过长时间存放在常温中。
(3)调味品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品均不得与地面或任何污垢接触;
(4)任何时候,不得在工作区域内抽烟;
(5)不得在厨房内躺卧、住宿或随便悬挂衣物及放置鞋或乱放杂物等。
(6)汕头海警局食堂以服务汕头海警局为唯一目的,不可营利,不允许对外营业,不准改变用途,不准转包。
(7)餐后认真清洁餐具做好消毒工作,并做好消除蚊、蝇、鼠害等工作。
(8)不得向任何组织、个人提供、披露或泄露采购人的各类资料信息,应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1年(12个月),自签订合同开始计算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劳动法》等国家颁布的现行规范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管理,并严格执行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制度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杨立群、黄建忠、郑友顺、陈嘉授、姚欣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约定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海警局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9号
联系方式:陈助理,0754-86732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L平路广海大厦701
联系方式:吴工0754-86861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0754-8686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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