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东里镇樟东路等排水管道疏通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东里镇樟东路等排水管道疏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里镇樟东路等排水管道疏通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本项目总预算为952919.63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02415.11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人民币952919.63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02415.11元。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响应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2.项目编号:STSDY-ZZ-20210310003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①东里小学路口至文化路口②东里镇新池市场路段(塔脚路至樟东路)③东里镇樟东路(税所至建行路段)④东里镇樟东路(建行至苏北中学老校道)⑤东里镇苏北中学老校道(苏北老校道至古港路)共五个路段的排污管道清淤工程服务项目。详见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预算书》。
4.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采购数量:1项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设计规范、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节能、环保要求:落实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措施。
四、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
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1.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须提供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须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采购代理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响应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除单一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16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获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交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的资料。
六、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谈判文件须提供);
报名资料一式一份,报名资料均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资料不齐不予受理,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3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九、谈判时间:2021年04月23日上午10时00分。
十、谈判地点: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十一、公告期限: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本公告在{本网站上发布。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东河路4号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296683
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人民政府
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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