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军垦农场、浮屠镇方明九、北煞湖农田损毁修复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2021-04-12 19:29|发布单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4-22|项目监管地:阳新县|
【项目概况】
阳新县军垦农场、浮屠镇方明九、北煞湖农田损毁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阳新县兴国镇熊家垴小区4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31-2021CG-049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1]B30号
3、项目名称:阳新县军垦农场、浮屠镇方明九、北煞湖农田损毁修复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14.0872(万元)
6、最高限价:214.0872(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及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还应配备具有岗位证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其中安全员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记录证明及有效的劳动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13日至2021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阳新县兴国镇熊家垴小区4栋)
3、方式:
时间:2020年4月12日至2020年4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阳新县兴国镇熊家垴小区4栋) 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4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楼开标厅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4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质疑。(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4.本公告发布的信息媒体“”、“黄石公共资源网”及“阳新县人民政府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新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阳新县兴国镇
联系方式:177710574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阳新县熊家垴小区4栋
联系方式:159971370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苏
电话:15997137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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