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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PK210100-02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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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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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拾方综合体改造项目已由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以(浦行审备[2019]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浦口盛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8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8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号商业楼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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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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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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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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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新浦路宝隆时代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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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工程规模: 拾方综合体装修改造项目2号商业楼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改造面积约30015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25.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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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合同估算价: 15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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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总工期要求: 136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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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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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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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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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内容和范围: 该项目为装修改造工程,对拾方综合体装修改造项目2号商业楼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负1~3层公区装修、中庭装修(含母婴室软装)、自动扶梯及轿厢装修、室外铺装绿化及附属等、外幕墙的拆除及新做、现场拆除及加固、屋面刚性层拆除新做、现场防火门楼梯扶手新做、480m2物业办公室简装、水电改造、消防改造、通风工程、空调工程、新风工程、厨房排油烟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管网、电梯工程等;本次改造面积约30015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25.2米。
包括本项目:(1)工程设计: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机电设计(含报审)以及相关配套服务,a.设计内容:①装修、水电改造、消防改造、通风工程、空调工程、新风工程、厨房排油烟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管网、电梯工程等;②垃圾分类处理站等专项设计;③标识标牌设计:户外导视系统、户外及地下车库交通标识标线、室内外铭牌设计、室内标牌设计等;④无障碍等专项设计;⑤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含各阶段性文件报批、施工阶段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设计工作等服务)、同时还应满足原设计方案、设计任务书、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及方案。(工程承包方需做好配合工作,其他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整个项目施工及配套设施等相关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供货安装;项目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拆除加固、装修、水暖电改造、屋面改造、消防、智能化、暖通、空调、幕墙、设备采购安装等及相关采购(材料、设备、构配件)及后续方案、各类评审、审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完成项目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具体以设计任务书范围及方案为准)。注: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的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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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工程总承包类型:方案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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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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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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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4月 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工程或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住宅、厂房、仓库、轨道交通、幕墙除外),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需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签字且盖章,以上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其它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材料均以"e 路阳光"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2018年4月 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工程或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住宅、厂房、仓库、轨道交通、幕墙除外),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需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签字且盖章,以上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其它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材料均以"e 路阳光"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2018年4月 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估算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工程或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住宅、厂房、仓库、轨道交通、幕墙除外),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竣工验收证明需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签字且盖章,以上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其它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材料均以"e 路阳光"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2)提供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0月-2021年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1)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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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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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10月至- 2021年3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9.4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9.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9.6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9.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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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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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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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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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分值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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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报价:65分 设计文件:25分 商务标: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4.2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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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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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标评审:(满分25分) 设计说明书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书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书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书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设计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设计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设计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设计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设计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设计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设计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设计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设计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0.4);良(0.36);中(0.32);差(0.28);无(0) 经济分析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0.2);良(0.18);中(0.16);差(0.14);无(0) 经济分析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0.2);良(0.18);中(0.16);差(0.14);无(0) 经济分析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0.2);良(0.18);中(0.16);差(0.14);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 |
2.工程总承包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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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65分) | |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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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 |
4.商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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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以下人员不可兼任,满足以下专业人员得满分2分,有一项不满足不得分):
设计人员要求:投标人具有(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具备设计资质且在联合体中负责承担该项目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人员): ①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③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④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⑤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⑥装饰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室内装饰设计师资格一级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
施工人员要求:投标人具有(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具备施工资质且在联合体中负责承担该项目施工工作的施工单位人员):安全专业负责人2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其中至少1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注: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2020年10月-2021年3月)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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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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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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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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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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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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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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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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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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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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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8.6、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8.8、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9、投标人必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0月-2021年3月)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如未提供,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10、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评标基准价不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采用两阶段评标的,原二阶段入围单位不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单位个数,不再递补后续单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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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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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南京浦口盛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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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新浦路127号盛景华庭南苑12号楼一层
|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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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0000
| 邮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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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工
| 联系人:陈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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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58109845
| 电话:025-85438960-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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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传真:025-8543896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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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jiancheng_9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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