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石船)PPP项目
安检设备系统采购答疑补遗资料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技术规格书中
防爆球
球罐体规格:球罐体内径:≥750mm;罐壁厚:≥36mm;罐口口径:≥660mm。球罐盖最大开启尺寸≥455mm;球罐盖直径≥695mm;整体外型尺寸:≤1015×825×945mm(长×宽×高)(以检测报告为主,投标人须提供检测报告的原件扫描件)。
澄清:不同厂家防爆球外形尺寸不一致,指定此技术要求明显不合理,具有排他性。建议删除此项技术要求。
答:本要求克服了以往产品的不足,球体大开口设计,具有以下特点:1、开口大可以方便的将大件可疑物品放入和取出防爆球。2、开口倾斜30°~45°设置防爆球,更容易和机器人及机械手配合使用,可使机器人或机械手的操作简单方便简洁,尤其利用机器人或机械手取出危险物品时,其优点更加明显。所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技术规格书中
双视角通道式X光射线行李安检机
Ø 阳极工作电压应为160KV。投标人所提供的由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中应包含此项内容。
(1) 通道尺寸要求:宽度不低于650毫米,高度不低于500毫米。投标人所提供的由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中应包含此项内容。
(2) 传送带速度:传送带速度应能在0.2m/s~0.5m/s之间调整切换。投标人所提供的由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中应包含此项内容。
(3) 设备最大负载能力:不低于160kg。投标人所提供的由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中应包含此项内容。
澄清:中型机国标检测传送带速度一般为0.2m/s-0.4m/s。通道尺寸、设备最大负载能力和阳极工作电压并非国标检测项,此技术要求明显不合理,具有局限性。建议删除检测报告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技术规格书中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
探测性能:A级;(需在公安部检验报告中体现)
电源适应范围:AC:85V~264V 频率:50/60HZ,无需调整而正常工作;(需在公安部检验报告中体现)
最大功率<18W;(需在公安部检验报告中体现)
绝缘电阻:正常>500MΩ;湿热:78MΩ;(需在公安部检验报告中体现)
开机频点自校功能:设备开机后,能根据现场环境自动设定适合该区域探测的工作频点。(需在公安部检验报告中体现)
澄清:开机频点自校功能、最大功率和探测性能并非国标检测项,此技术要求明显不合理,具有局限性。电源适应范围和绝缘电阻各厂家不同,指定此技术要求明显不合理,具有排他性。建议删除检测报告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技术规格书中
液体检测仪
设备应具有不小于7寸彩色LCD显示屏,并支持触屏操作和按键操作,投标人需提供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澄清:请招标方明确液体检测仪为台式还是便携式。显示屏属于检测报告企标项,指定此技术要求明显不合理,具有排他性。建议:明确液体检测仪是台式还是便携式,删除检测报告中显示屏的检测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液体检测仪为台式;设备LCD显示屏尺寸越大,越有利于安检员快速安检、高效判别,特别是在上下班高峰期。
问题5:技术规格书中
防爆毯
防爆毯有盖毯和2个围栏组成,盖毯外形尺寸1500mmX1500mm,外围栏的内径为600mm,高度为150mm,内围栏的内径为430mm,高度为300mm。
澄清:不同厂家防爆毯外形尺寸不一致,指定此技术要求明显不合理,具有排他性。建议删除此项技术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技术规格书中
澄清:针对技术规格书中检测报告原件备查的技术要求,本项目非唯一授权,检测报告原件仅一份,如产品授权他家使用无法实现原件备查,建议删除原件备查这一技术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7:1、页码:6页;
2、 章节:3.1.2业绩要求;
3、 建议调整内容原文:至少为国内两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提供过安检设备的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达到800万以上,且该单项合同中X光机数量不得少于20台(套);
4、 优化理由:因民航、海关、公检法司等行业安检等级要求或高于地铁标准,具有更全面参考价值;
5、 调整方式为:有至少国内两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或高铁、民航、海关、公检法司等行业提供过安检设备的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达到800万以上,且该单项合同中X光机数量不得少于20台(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招标文件-安检设备系统技术规格书-2.12视角大型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2.12.3功能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应至少满足以下性能和功能要求:
图像处理功能要求:设备应至少满足以下图像处理功能:
具有图像识别培训功能:设备软件应具有物品图像库,设备应能通过物品图像库对值机员进行自我训练,能对危险品图像识别数据进行记录,能对新联众的数据统计分析,利率漏检率。投标人所提供的由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中应包含此项内容。
质疑: 经过我方充分咨询和了解满足以上参数并同时可以提供检测报告的,唯一只有同方威视的产品可以满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第二十二条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此要求删除该条技术参数对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经调查,以上所述情况不属实。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9:招标文件-安检设备系统技术规格书-2.4通过式金属探测门-3、探测性能:A级;(需在公安部检验报告中体现)
疑问:请招标人明确GB15210-2018《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中探测性能分:I类。无A级等,A类是指的I类吗?
答:如检测依据为GB15210-2018《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则探测性能需符合:I类、Ⅱ类、Ⅲ类、混合类。
问题10:招标文件-安检设备系统技术规格书-2.4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如下技术参数要求
4、报警声音:>100dB;(需在公安部检验报告中体现)
5、电源适应范围:AC:85V~264V 频率:50/60HZ,无需调整而正常工作;(需在公安部检验报告中体现)
6、最大功率<18W;(需在公安部检验报告中体现)
7、泄漏电流<0.3mA;(需在公安部检验报告中体现)
8、绝缘电阻:正常>500MΩ;湿热:78MΩ;(需在公安部检验报告中体现)
20、探测区内磁感应强度:在探测区左右边界各向内150mm形成的区域中,任意一点的磁感应强度都不超过12.5μT;(需在公安部检验报告中体现)
22、断电保护功能:系统应配备内置电池,当使用外部市电时,能自动对电池充电。当外部市电断电时,系统能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池。(需在公安部检验报告中体现)
23、开机频点自校功能:设备开机后,能根据现场环境自动设定适合该区域探测的工作频点。(需在公安部检验报告中体现)
24、声音报警功能:设备探测到大小不同的金属物品时,能发出不同频率的报警声音。(需在公安部检验报告中体现)
质疑: 经过我方充分咨询和了解满足以上参数并同时可以提供检测报告的,唯一只有唯一的厂家的产品可以满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第二十二条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此要求删除该条技术参数对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经调查,以上所述情况不属实。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1:招标文件-安检设备系统技术规格书-2.5液体探测仪-2.5.2功能要求-(2) 设备应具有不小于7寸彩色LCD显示屏,并支持触屏操作和按键操作,投标人需提供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质疑: 经过我方充分咨询和了解满足以上参数并同时可以提供检测报告的,只有唯一的厂家的产品可以满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第二十二条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此要求删除该条技术参数对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经调查,以上所述情况不属实。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2:招标文件-安检设备系统技术规格书-2.6炸药探测仪-2.6.2功能要求-★设备不含放射源,具有正负离子模式,可检测到毒品将具有优势。
质疑: 经过我方充分咨询和了解满足以上参数,只有唯一的厂家的产品可以满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第二十二条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此要求将其修改为“设备含放射源,可检测到毒品”。
答:经调查,以上所述情况不属实。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3:招标文件-安检设备系统技术规格书-2.13
智慧车站要求-2.13.2安检智能判图技术要求-(1)智能识别功能-生活用品类,包括雨伞、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检测报告中以上类别识别率应不低于98%,设备误报率:检测报告中应提供整体误报率应不高于1%;
质疑: 经过我方充分咨询和了解满足以上参数并同时可以提供检测报告的,只有唯一的厂家的产品可以满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第二十二条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此要求删除该条技术参数对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经调查,以上所述情况不属实。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4:招标文件-安检设备系统技术规格书-2.12视角大型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2.12.2技术要求- (1)X射线发生器要求:阳极工作电压应为160KV。投标人所提供的由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中应包含此项内容。
质疑: 经过我方充分咨询和了解满足以上参数并同时可以提供检测报告的,唯一只有同方威视的产品可以满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第二十二条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此要求删除该条技术参数对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经调查,以上所述情况不属实。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5:招标文件-安检设备系统技术规格书-2.12视角大型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2.12.2技术要求- (2)通道尺寸要求:宽度不低于1000毫米,高度不低于1000毫米。投标人所提供的由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中应包含此项内容。
质疑: 经过我方充分咨询和了解满足以上参数并同时可以提供检测报告的,唯一只有同方威视的产品可以满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第二十二条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此要求删除该条技术参数对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经调查,以上所述情况不属实。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6:招标文件-安检设备系统技术规格书-2.12视角大型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2.12.2技术要求-(3)设备最大负载能力:不低于200kg(均匀负载)。投标人所提供的由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中应包含此项内容。
质疑: 经过我方充分咨询和了解满足以上参数并同时可以提供检测报告的,唯一只有同方威视的产品可以满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第二十二条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此要求删除该条技术参数对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经调查,以上所述情况不属实。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7:招标文件-安检设备系统技术规格书-2.12视角大型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2.12.3功能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应至少满足以下性能和功能要求:
图像处理功能要求:设备应至少满足以下图像处理功能:
具有图像识别培训功能:设备软件应具有物品图像库,设备应能通过物品图像库对值机员进行自我训练,能对危险品图像识别数据进行记录,能对新联众的数据统计分析,利率漏检率。投标人所提供的由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中应包含此项内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8:招标文件-安检设备系统技术规格书-2.3
双视角通道式X光射线行李安检机-2.3.3技术要求-(2)X射线发生器要求-阳极工作电压应为160KV。投标人所提供的由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中应包含此项内容。
质疑: 经过我方充分咨询和了解满足以上参数并同时可以提供检测报告的,唯一只有同方威视的产品可以满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第二十二条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此要求删除该条技术参数对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经调查,以上所述情况不属实。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9:招标文件-安检设备系统技术规格书-2.3
双视角通道式X光射线行李安检机-2.3.3技术要求-(4)通道尺寸要求:宽度不低于650毫米,高度不低于500毫米。投标人所提供的由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中应包含此项内容。
质疑: 经过我方充分咨询和了解满足以上参数并同时可以提供检测报告的,唯一只有同方威视的产品可以满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第二十二条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此要求删除该条技术参数对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经调查,以上所述情况不属实。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0:招标文件-安检设备系统技术规格书-2.3
双视角通道式X光射线行李安检机-2.3.3技术要求-(5)传送带速度:传送带速度应能在0.2m/s~0.5m/s之间调整切换。投标人所提供的由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中应包含此项内容。
质疑: 经过我方充分咨询和了解满足以上参数并同时可以提供检测报告的,唯一只有同方威视的产品可以满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第二十二条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此要求删除该条技术参数对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经调查,以上所述情况不属实。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1:招标文件-安检设备系统技术规格书-2.3
双视角通道式X光射线行李安检机-2.3.2功能要求-图像质量要求-2)穿透力:典型值≥46mm厚钢板。投标人所提供的由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中应包含此项内容。
质疑:经过我方充分咨询和了解满足以上参数并同时可以提供检测报告的,唯一只有同方威视的产品可以满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第二十二条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此要求删除该条技术参数对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经调查,以上所述情况不属实。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2:招标文件-安检设备系统技术规格书-2.3
双视角通道式X光射线行李安检机-2.3.2功能要求-图像质量要求-(2)图像处理功能要求:-11)具有危险品图像插入功能(TIP):应可设定插入图像的种类、频率、比例以及开始和结束时间。投标人所提供的由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中应包含此项内容。
质疑: 经过我方充分咨询和了解满足以上参数并同时可以提供检测报告的,唯一只有同方威视的产品可以满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第二十二条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此要求删除该条技术参数对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经调查,以上所述情况不属实。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3:招标文件-安检设备系统技术规格书-2.3
双视角通道式X光射线行李安检机-2.3.2功能要求-图像质量要求-(2)图像处理功能要求:-12)具有图像识别培训功能:设备软件应具有物品图像库,设备应能通过物品图像库对值机员进行自我训练,能对危险品图像识别数据进行记录,能对新联众的数据统计分析,利率漏检率。投标人所提供的由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中应包含此项内容。
质疑: 经过我方充分咨询和了解满足以上参数并同时可以提供检测报告的,唯一只有同方威视的产品可以满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第二十二条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此要求删除该条技术参数对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经调查,以上所述情况不属实。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4:招标文件-第6页-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 业绩要求:
(1)X光射线行李安检机业绩:2010年至投标截止日有至少为国内两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提供过安检设备的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达到800万以上,且该单项合同中X光机数量不得少于20台(套);
质疑:X光射线行李安检机在市场上的设备价格有高有低,招标人应该要求线路数量和设备数量即可,不应再要求合同总额,如按此要求招标业绩,其业绩要求明显指向某一品牌,招标的业绩要求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第二十二条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这项业绩要求,对未能有“两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提供过安检设备的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达到800万以上”的供应商具有“歧视待遇”。
故此建议修改为:2010 年至投标截止日有少为国内两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提供过安检设备的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达到 500 万以上,且该单项合同中 X光机数量不得少于 20 台(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5:招标文件-第6页-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 业绩要求:
(1)X光射线行李安检机业绩:2010年至投标截止日有至少为国内两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提供过安检设备的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达到800万以上,且该单项合同中X光机数量不得少于20台(套);
质疑:X光射线行李安检机在市场上的设备价格有高有低,招标人应该要求线路数量和设备数量即可,不应再要求合同总额,如按此要求招标业绩,其业绩要求明显指向某一品牌,招标的业绩要求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第二十二条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这项业绩要求,对未能有“两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提供过安检设备的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达到800万以上”的供应商具有“歧视待遇”。
故此建议修改为:2010 年至投标截止日有少为国内两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提供过安检设备的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达到 500 万以上,且该单项合同中 X光机数量不得少于 20 台(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6:附件二:技术部分评分细则
炸探探测仪部分修改为:
炸探探测仪(3分):根据投标人对技术规格书中炸探探测仪设备的相关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比:
满足或优于炸探探测仪“一般要求”“功能及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根据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如未提供,则视为不满足,
本项不得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7:建议取消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关于呼吸器业绩要求的提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2 业绩要求:
(2)呼吸器业绩:生产厂家近三年内(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三条或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新建工程供货业绩(含在建项目,所供设备的台数不少于 20 台);
因重庆轨道交通行业采购呼吸器都是打包在安检项目包中,没有直接采购呼吸器,因此生产厂商没有直接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供货业绩;且其他城市轨道交通没有采购呼吸器需求,因此近三年也不具备三条或以上的供货业绩。因此建议取消(2)呼吸器业绩:生产厂家近三年内(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三条或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新建工程供货业绩(含在建项目,所供设备的台数不少于 20 台)。
答:投标人所投品牌满足近三年内具有三条或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新建工程供货业绩(含在建项目,所供设备的台数不少于 20 台)即可。
问题28:关于BIM的提问:
针对本项目BIM的技术要求评分,BIM工作要求都是要求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符合地铁公司对该类设备的其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编码、格式、命名要求等,具体以设计联络会议讨论确定的要求为准,如果投标前就提供BIM文件,并不能准确提供符合招标人的要求的文件,这样也增加了投标人的工作内容和投标成本,所以我方建议取消BIM技术的评分,或以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BIM文件即可得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9:附件二:技术部分评分细则
炸探探测仪部分修改为:
炸探探测仪(3分):根据投标人对技术规格书中炸探探测仪设备的相关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比:
满足或优于炸探探测仪“一般要求”“功能及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根据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如未提供,则视为不满足,
本项不得分。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0:建议取消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关于呼吸器业绩要求的提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2 业绩要求:
(2)呼吸器业绩:生产厂家近三年内(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三条或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新建工程供货业绩(含在建项目,所供设备的台数不少于 20 台);
因重庆轨道交通行业采购呼吸器都是打包在安检项目包中,没有直接采购呼吸器,因此生产厂商没有直接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供货业绩;且其他城市轨道交通没有采购呼吸器需求,因此近三年也不具备三条或以上的供货业绩。因此建议取消(2)呼吸器业绩:生产厂家近三年内(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三条或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新建工程供货业绩(含在建项目,所供设备的台数不少于 20 台)。
答:投标人所投品牌满足近三年内具有三条或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新建工程供货业绩(含在建项目,所供设备的台数不少于 20 台)即可。
问题31:关于BIM的提问:
针对本项目BIM的技术要求评分,BIM工作要求都是要求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符合地铁公司对该类设备的其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编码、格式、命名要求等,具体以设计联络会议讨论确定的要求为准,如果投标前就提供BIM文件,并不能准确提供符合招标人的要求的文件,这样也增加了投标人的工作内容和投标成本,所以我方建议取消BIM技术的评分,或以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BIM文件即可得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一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中第三条原文:“(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体系证书。”修改为: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体系证书。”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资质要求中第三条原文:“(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体系证书;”修改为: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体系证书。”
3、本项目交货期为:2021年7月—2021年9月(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4、特别: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以招标人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资料为准。
招标人1: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2: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3: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3日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 [50000120210330025090101]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石船)PPP项目安检设备系统采购.CQCF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