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来宾市兴宾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1 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19号)下达了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法人为来宾市兴宾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来宾市兴宾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编号:HCDZBLB2021-007
2.3项目概况:来宾市兴宾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工程总承包,拟建设面积共196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机耕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损毁工程修复和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内容,具体以确定的施工图纸为准。如片区内同时开展高效节水建设,则建设内容还包括水源工程、调蓄构筑物工程、输配水管道工程、水机及二次电路、调蓄建筑物工程等,具体以确定的施工图纸为准。
2.4招标内容:
07标段:来宾市兴宾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7标段三五镇寨暖村委寨暖村,莲塘村委金山村,分界村委塘莲村;小平阳镇东南村委大面、老罗、高岭、石狗)。拟建设面积5200亩,涉及三五镇、小平阳2个乡镇7个自然村(屯)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1420元,总投资约738.4万元(暂定),如片区内同时开展高效节水建设,则高效节水覆盖的区域每亩增加300元投资标准。 08标段:来宾市兴宾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8标段蒙村镇洪江村委古潭村、青峰村、甘卦村,河敏村委湾龙、高岭,盘龙村委甘庙、老根;石牙镇朝南村委朝南村)。拟建设面积5000亩,涉及蒙村镇、石牙镇2个乡镇8个自然村(屯)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1420元,总投资约710万元(暂定),如片区内同时开展高效节水建设,则高效节水覆盖的区域每亩增加300元投资标准。 09标段:来宾市兴宾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9标段陶邓镇川山村委韦村、协石、阳贵、古抗、江那)。拟建设面积5100亩,涉及陶邓镇5个自然村(屯)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1420元,总投资约724.2万元(暂定),如片区内同时开展高效节水建设,则高效节水覆盖的区域每亩增加300元投资标准。 10标段:来宾市兴宾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标段正龙乡新村村委潘村、力村村委头尧,城厢镇泗贯村委泗贯村、泗贯村水南街),拟建设面积4300亩,涉及正龙乡、城厢镇4个自然村(屯)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1420元,总投资约610.06万元(暂定),如片区内同时开展高效节水建设,则高效节水覆盖的区域每亩增加300元投资标准。 具体片区划分详见附件1《来宾市兴宾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片区划分情况表》。
2.5工程建设地点
07标段:三五镇、小平阳镇;08标段:蒙村镇、石牙镇;09标段:陶邓镇;10标段:正龙乡、城厢镇。
2.6每个标段工期要求
每个标段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60天(日历天)。勘察设计、施工工期具体要求如下:
(1)勘察、初步设计阶段(含初设概算):30天(日历天)(包括:①初设文件提交后至取得评审意见的时间;②提交修订后的初设文件至取得批复文件的时间);
(2)施工图设计阶段(含预算):15天(日历天);
(3)施工阶段(自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315天(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来宾市兴宾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分为4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标段划分对整个过程的施工准备(不包括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管理、工程完工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前的预验收、工程移交、工程质保期内相关问题处理等全过程进行总承包。
备注:来宾市兴宾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为10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如某投标人已经在01标段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02标段或者其他标段继续参与评审,但不会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含丙级);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含三级),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如因地方行政审批权限下放,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市级或其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证明,均予以认可)。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详见附件2),要求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由施工单位派出;设计单位承担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②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以下第(1)项或第(2)项业绩。
(1)投标人在近3年(指从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3年内)有承担过总投资额达6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工作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成交)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在近3年(指从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3年)内有完成过总投资额达6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成交)通知书;②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③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验收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否则投标无效)]。
如非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具有上述第(1)项或第(2)项业绩即可。
如为联合体投标,任一单位具有上述第(1)项或第(2)项业绩即可。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3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申请截止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设计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4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持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质量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质量检查员证。
(6)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且施工负责人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3.5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附其退休证及返聘协议书。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2021-05-10 10:00:0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潜在投标人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5月10日 10 时 00 分00秒,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墙壁显示屏上显示的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上发布。
7.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来宾市兴宾区糖业发展局
联系电话:0772-421212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6栋3楼地址:来宾市迎宾路北443号嘉信国际写字楼第1806号
联系人:罗燕柳 联系人:莫工
电话:0772-6622248 电话:0772--4259226
2021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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