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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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垣市公安局环豫卡口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财政编号:长财招标采购-2021-54 采购项目编号:长交采2021ZB016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2648000.00元
四、采购需求:长垣市公安局环豫卡口系统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7、供应商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附本公司在以上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9、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财务状况报表;新注册公司提供从注册之日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10、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税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11、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4 月 14 日上午8:00至2021年 4 月 20 日下午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4 月 14 日上午8:00至2021年 5 月 7 日上午10:00。
2、地点: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长垣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www.cyxggzy.cn/)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资料下载-供应商报名、缴费绑定及文件下载操作手册”);
3、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长垣市)》“进入会员系统”入口(http://www.cyxggz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1年 5 月 7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二)地点:长垣市财审大厦八楼8002房间第二开标室。
(三)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纸质投标文件五份和备份文件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
3、疫情期间,每个供应商限一个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并自觉做好防疫措施,敬请谅解。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2.地点:长垣市财审大厦八楼8002房间第二开标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长垣市公安局
地址:长垣市山海大道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3-8890110
2.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金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垣市蒲西匡城路73号
联系人:樊女士
联系方式:0373-71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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