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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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城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虞城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虞城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1】098号;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21】025号
2.3建设地点:商丘市虞城县木兰大道中段北侧,虞城县人民医院院内;
2.4建筑规模:
第一标段:虞城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主体、桩基,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虞城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电气、装饰,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三标段:虞城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排水降水,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四标段:虞城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消防、弱电及通风防排烟,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五标段:虞城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给排水,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六标段:虞城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多联机中央空调,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七标段:虞城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电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八标段:虞城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工作。
2.5质量要求:合格;
2.6 计划工期、供货期及监理服务期限:
第一标段(计划工期):接招标人通知后545日历天。
第二标段(计划工期):接招标人通知后605日历天
第三标段(计划工期):接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
第四标段(计划工期):接招标人通知后545日历天
第五标段(计划工期):接招标人通知后455日历天
第六标段(计划工期):接招标人通知后90日历天
第七标段(供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120日历天。
第八标段(监理服务期限):同第一至七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7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安全事故
2.8资金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2.9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第二标段: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第三标段: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第四标段: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第五标段: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第六标段: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和系统的供货、运输(各项运输费用)、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后期服务及技术支持等全过程服务(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第七标段: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及与施工总承包方配合等其他配套服务(设备需求一览表见附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图纸),招标人只接受调试运行正常并验收合格的工程,其他所有前期电梯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第八标段:虞城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工作。
2.10 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控制价为46857125.41元[其中:规费1361214.03元,分部分项工程28701208.78元,措施费12925765.64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098267.27元),税金3868936.96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
第二标段:控制价为30826441.27元[其中:规费675309.08元,分部分项工程21513564.99元,措施费1892264.71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540038.39元),税金2545302.49元,暂列金额4200000.00元,专业暂估价0元]。
第三标段:控制价为4141455.00元[其中:规费0元,分部分项工程3799500元,措施费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0元),税金341955.00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
第四标段:控制价为9751361.87元[其中:规费325541.61元,分部分项工程8070467.03元,措施费550194.91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50540.17元),税金805158.32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
第五标段:控制价为2593969.19元[其中:规费55889.66元,分部分项工程1721552.52元,措施费102346.07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42961.59元),税金214180.94元,暂列金额500000.00元,专业暂估价0元]。
第六标段:控制价为8855946.86元[其中:规费119242.51元,分部分项工程7790125.68元,措施费215353.7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91651.05元),税金731224.97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
第七标段:控制价为5801424.86元。
第八标段(监理):控制价为:第一至七标段中标价的0.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或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在投标截止之日之前120日历天内发生变更的,必须附有项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备案证明);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或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在投标截止之日之前120日历天内发生变更的,必须附有项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备案证明);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第三标段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或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在投标截止之日之前120日历天内发生变更的,必须附有项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备案证明);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第四标段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消防实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不含临时)注册证书或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在投标截止之日之前120日历天内发生变更的,必须附有项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备案证明);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第五标段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或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在投标截止之日之前120日历天内发生变更的,必须附有项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备案证明);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第六标段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或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在投标截止之日之前120日历天内发生变更的,必须附有项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备案证明);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具有暖通专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七标段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应有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内容)。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备政府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或其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或其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修理、改造)乘客电梯B级或其以上资质)。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或其以上资质并提供所投品牌的制造商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或其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修理、改造)乘客电梯B级或其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或其以上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
第八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乙级或其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拟派项目总监代表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2业绩要求:
第一至六标段: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合同金额、工作范围、工程特征类似),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完整的合同协议书);
第七标段: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合同金额、工作范围、工程特征类似),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所投产品品牌业绩或投标人中标业绩的供货合同或合同协议书);
第八标段: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监理项目(类似监理项目:合同金额、工作范围、工程特征类似),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完整的合同协议书);
3.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显示盈利,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当年算起)。
3.4 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之后对本单位进行查询截图并将有查询日期的截图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后做在投标文件中)。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3.6本项目允许兼投,各个标段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不得重复。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进场网上报名并支付招标文件、图纸费用,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图纸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陆《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各供应商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4.2 报名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4.3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4.4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注: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9:00分整(北京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席位六(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时00分至2021年5月7日12时00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电子投标文件的网上递交,投标单位应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单位将拒绝接收。
注: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投标人应根据《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中的《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相关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相应位置,为确保材料上传成功并方便评标评审专家查找核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资料上传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资料上传位置。市场主体诚信库中市场以评标评审专家核对时为准,核对后主体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没有上传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交原件。
市场主体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参与项目评审期间,市场主体库无法更新上传内容,锁定时间为开标签到至评审结束。锁定期间,市场主体资信库信息提交发布时会:参与的项目正在评审,主体库已被锁定,不可编辑,评审结束后自动解锁。市场主体如有多天连续参与项目交易时,建议将主体库信息根据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更新完成,以免造成不利后果。
6. 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1年4月14日9:00至2021年5月6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6.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1年4月14日9:00至2021年5月6日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7. 特别声明
7.1 在该工程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等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 中标候选人存在本声明1、2、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没收投标保证金;
7.4.2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7.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公告中“7. 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响应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虞城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5136062220
地 址:虞城县木兰大道中段北侧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霸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城关镇诚信大道西段明德小学东200米路北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090579200
监督单位:虞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0-3128076
地址:虞城县财政局院内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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