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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灵川县公安局双系统移动警务终端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潜在供应商登陆信息发布媒体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从网上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1-C3-230026-GXHF
项目名称:灵川县公安局双系统移动警务终端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60960
最高限价(元):96096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灵川县公安局双系统移动警务终端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6096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灵川县公安局双系统移动警务终端项目采购一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交付运行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或其他组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文)。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5]141号)。 2.4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2.6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2.7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2.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3日至2021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潜在供应商登陆信息发布媒体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从网上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
方式:自行从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gxglzbw/(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5号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4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5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川县公安局
地 址:灵川县灵川镇银渠路5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唐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3-6822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恒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翠竹路61号七栋三单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陈重合
项目联系方式:17707830555
附件信息:
(4.13发布稿)灵川县公安局双系统移动警务终端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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