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城区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2021-04-13
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乡市卫生健康局的委托,对湘乡市城区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湘乡市城区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 潭乡财采计【2021】000058号
委托代理编号:DXXZB-20210331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需求 | 预算 |
整包 | 湘乡市城区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项目 | 湘乡市城区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项目 | 42万元 |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6)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并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信息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期后)。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湘潭市爱卫办登记备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供应商具有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项规定提交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原件(现场查验)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附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附件2),且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份密封签署完整。并请于2021年4月13日起至 2021年4月20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 12:00,下午 15:00 ~ 17:00(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到湘乡市东山新城区隆源铭都1栋1栋102号门面(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湘乡分公司)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复印件,要求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清晰可辨。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概不接受报名。
2、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
3、所有投标供应商须在2021年4月 20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5月7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湖湘西路尚玲珑小区A栋2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2.1 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2.2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3、未按规定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保证金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七、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湘乡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贺先生
电话:13317321788
地址:湘乡市老市政府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高新区芙蓉路66号金侨尚东区4单元1704006号
驻湘乡市办公地点:湘乡市东山新城区隆源铭都1栋102号门面
联系人:刘淼、贺蓉、江欣达
电话:0731-56781378
分公司地址:湘乡市东山新城区隆源铭都1栋1栋102号门面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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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
4 | | | |
5 | | | |
… | | | |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本人(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温馨: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 个人手机 | |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是否在2021年 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离开湘潭市去往:返潭日期: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
请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 明
经核实,本单位(投标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于2021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开标会议。最近14天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近期没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特此证明。